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近日,丹行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相继碰擦两辆汽车后,并未停车进行事故处理,而是选择了逃跑。结果,交警部门依法对司机进行扣12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在丹行路上,一辆白色轿车正在正常行驶。此时,一辆急速行驶的黑色轿车嫌白色轿车速度慢,就开始加速超车。孰料,超车过程中,黑色轿车与其他两辆车相继发生碰撞。司机见状,害怕承担责任竟选择逃跑。交警大队延陵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现场后,发现被擦碰的两辆车均有损伤。通过现场了解,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辆黑色轿车强行加塞、超车造成的事故,两车损伤虽然不是太严重,但该情节比较恶劣。
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同时段监控以及走访调查,民警发现,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并非黑色轿车车主,而是其公司一名员工。通过民警做工作,肇事司机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据肇事司机介绍,他是一名新手司机,加之回家心切,没有做好足够的预判,导致超车过程中不慎碰擦了两辆车。当时心存一定侥幸心理,他并没有停车处理事故,而是选择了逃跑,以躲避处罚。
由于肇事司机主动投案自首,并愿赔偿被撞车车主,同时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尚构不上犯罪,民警便依法对他进行了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车辆能够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简而言之,就是要做到“先拍照、留电话、快撤离、再协商”。不能在未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驾车驶离现场,否则构成“肇事逃逸”,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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