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盗窃被抓,取保候审期间,民警帮他找工作,关心其生活及思想情况,心怀感恩的他请厂长代笔写了一封感谢信——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张斌)“我是廖某,十分不好意思给你们添了大麻烦……我一定会好好接受改造,再次感谢你们!”近日,大泊派出所副所长周湘军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9日,记者从大泊派出所了解到,原来这是一封由2017年7月曾因盗窃路边店被大泊派出所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口述,他现在所工作的某工厂厂长代笔所写的感谢信。
事情还得从2017年6月说起。那时,大泊集镇路边店盗窃案频发,每次案发均在夜间,且案值不大,皆为一些零钱、零食、衣物等。根据研判,大泊派出所判断嫌疑人为外地流浪人员的可能性极大。2017年7月14日,根据视频监控等线索抓获了嫌疑人廖某。
廖某到案后,很快便交代了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根据廖某的供述,民警了解到廖某系因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难,为解决自身温饱问题才实施了盗窃行为,且在此之前并无违法犯罪前科。2017年8月11日,廖某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考虑到廖某系流动人员,在我市无固定住所及生活来源,且无亲朋好友,如若对其放任不管,一方面极有可能脱离管控,造成案件无法正常诉讼,另一方面极有可能走上之前靠盗窃为生的老路,造成一定社会危险性。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为了落实管控措施,保障案件正常诉讼,大泊派出所积极为其谋出路,通过特色平台——流动人员招聘平台,为其联系沟通,于2017年9月将廖某介绍至练湖某厂工作。
廖某参加工作后的三个月时间里,大泊派出所副所长周湘军多次去厂里关心其生活及思想情况。同时,周湘军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介绍廖某案件的情况,为廖某争取从轻、减轻机会。经多次讨论沟通,2017年12月初,廖某被我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判决生效后,周湘军驱车至该厂向廖某送达社区矫正书并嘱咐其积极接受改造和监督,认真工作,积极生活,同时嘱咐厂长,在生活上对其进行照顾,为其添置过冬衣被和生活用品。
大泊派出所为廖某所做的一切,让这个犯了错的四川男子十分感动,不善言辞的他便口述并请厂长代笔,给大泊派出所副所长周湘军及所里的其他民警写了一封感谢信,以表达他心中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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