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都花城“公开信”引发广泛关注

“维权”背后还有“隐情”?

核心提示: 4日上午,我市澳都花城小区的中心广场上竖起了一块牌子,上面附着《致澳都花城家人的一封信》,与此同时,我市多个微信公众号及论坛上也纷纷转载这封数千字的“公开信”。

4日上午,我市澳都花城小区的中心广场上竖起了一块牌子,上面附着《致澳都花城家人的一封信》,与此同时,我市多个微信公众号及论坛上也纷纷转载这封数千字的“公开信”。在“公开信”中,署名为“澳都花城业主代表”的撰文者列举了该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的种种“不作为”“胡作为”,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了质疑,该事件随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公开信”的内容是否可信?背后又隐藏着什么?近日,本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走访调查。

★马骏 文/摄

前任物业“不给力”,少数业主发文“声讨”

“当初我们选择在这个小区买房子,就是看中这里的小区环境,内部设施。但随着我们入住以后逐步发现很多房子质量出现问题,顶楼、外墙、窗户等处漏水,小区被盗情况不断出现,楼道打扫不及时、不干净,门禁坏了没人管,停车乱象频现,围墙倒了没人修理,家家户户门口贴满小广告,小区中间公共设施长期损坏……”小区一位蒋姓业主表示,正是因为小区环境和服务每况愈下,使得物业和业主关系持续恶化。“面对这样的居住环境,我们选择抗议的办法就是不交物业费。”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澳都花城的问题已经持续多年,选择在这个档口发出“公开信”,就是因为物业公司多年来没做好该做的工作。

“虽然现在换了新的物业公司,但想要我们为过去几年的物业埋单,我拒绝。”少数业主表示,正是由于多年来他们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感到失望,所以眼下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不信任,对开发商追缴往年所欠物业费的行为也感到不满。

“公开信”的背后,催缴物业费引发业主“维权”?

从“公开信”的内容来看,大致意思是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希望通过建立“业主委员会”来辞掉现在的物业,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区。记者在对小区物业和一些业主的采访中了解到,这件事和物业费有一定的关联,据称引发该事件的“导火索”就是今年4月开发商追缴物业费。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丁旭祥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丹建集团聘请了悦朋物业进驻小区。为了配合物业的工作,作为开发商的丹建集团开始向部分业主催缴物业费,“不得不承认,长期以来,丹建物业的工作没有令业主满意,同样没有让集团满意。为了更好地服务业主,改善小区环境,我们引进了悦朋物业公司,但没有资金,物业也很难做更多的事情。我们从4月份开始向部分业主催缴物业费,这些业主普遍拖欠了3至6年的物业费,至今年7月,仍有一些业主没有交物业费。于是,公司向这些业主发了律师函,对这些业主提起诉讼。”面对开发商的这一举动,欠费业主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些业主陆续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少数业主一方面拒绝缴纳物业费,一方面致力于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一事,丹建集团及悦朋物业都表示了支持,“这是业主的权利,我们无权反对,也不会阻挠。”

在物业费追缴事件中,接受丹建集团委托的李志辉律师表示,虽然目前法院的判决书还没有下来,但就一审的审判情况来看,丹建集团将胜诉,“接下来只是法院流程问题,这些业主必须依法缴纳物业费。在法官组织的协商中,我代表的丹建集团做出让步,可以考虑让这些欠费业主不缴纳滞纳金,但按照法律规定,拖欠的物业费必须要交。”

对照“公开信”,开发商和物业给予回应

小区新建高清摄像监控室

小区物业维修施工回执单

11日,记者来到澳都花城小区物业进行采访。对照“公开信”,小区开发商丹建集团代表丁旭祥以及物业公司负责人岳鹏给出了他们的解释。

对于“公开信”的内容,物业公司负责人岳鹏并没有全盘否定,“以前的物业公司的确在很多地方做的不好,但现在我们新的物业公司入驻了,混为一谈就不能让人接受了。”他表示,信中有很多内容并不属实,“这封信中指出我们物业公司不作为,这种说法很不负责任。”岳鹏表示,他们公司今年4月份进驻该小区以来,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对小区的儿童游乐区地面进行了改造,对小区的下水道做了清理,在小区一些关键地方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尤其是对于业主反映的各类问题,我们会及时解决,这有维修人员交给我们保管的‘维修单回执’可以作证。”岳鹏说道,“网上被转载的帖子中所附的图片大都是在我们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以前的情况。”

对于信中提到的“物业公司为阻止业主成立业委会采取锁车等手段”及相应的图片,岳鹏解释说,之前他们有一位保安因劝阻两位业主打架,被拍下视频,且被诬称是“打架”。后经慎重考虑,物业公司辞退了这名保安。随后这名保安因为对此事心怀不满才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与物业公司无关,更与成立业委会扯不上一点关系。

对于信中提到“丹建物业为了甩包袱擅自引进悦朋物业,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多家物业公司竞标,听取广大业主意见”,丹建集团的丁旭祥表示,由于之前的丹建物业并没有做好该做的工作,所以公司才决定换掉物业公司,“由于澳都花城小区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我们开发商是可以通过相关合法程序更换物业公司的。而更换物业公司是由我们申请后,市物管办审核通过的,是绝对合法的。”

此外,信中还提到“悦朋物业到小区的第一件事就是擅自上涨停车位费用”,对此,岳鹏解释说,多年来小区车位出租一年是1500元,悦朋物业公司进驻后在地下车库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并聘请了两名保安人员在地下车库值班。现在停车位的费用一年是1980元,多收取的480元是对于车位的管理费,这一改变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并非物业公司随意做出的决定。岳鹏表示,这封“公开信”中还存在大量内容与事实不符,很多图片也都是以前拍摄的,与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

延陵镇物管办:一切依照法律程序,让“澳都花城”走上正轨

这封“公开信”不只列举了物业公司的种种“劣迹”,还对我市政府机构颇有微词,认为在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职能部门出现了态度与说法在短期内的转变,让“维权之路”变得困难。文中提到:“由于小区土地属于延陵镇,我们户口在云阳镇导致两个地方互相推诿,迟迟得不到解决。为了推进业委会的成立,小区业主选择上访来解决问题,通过上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亲自答应我们尽快落实,因为我们澳都花城属于延陵镇的土地,住建局出面协调由延陵镇牵头筹备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影响我们的户口和孩子的学籍等问题)。根据我们现有的情况,以及我市成功的经验,延陵镇和住建局物管办根据《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建议我们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等同于业主委员会,只是成立方法简单方便,只要我们小区业主自己报名,延陵镇进行审核,如果业主代表符合条件就可以同意成立。”另外,文中还提到了所谓“绿色通道”一事。那么,信中的这些说法是否属实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主要负责此事的延陵镇物管办负责人吴健祥。

“实际上,澳都花城小区的确存在‘特殊性’。”吴建祥说,“该小区的属地是延陵,但户口在云阳街道,属于华南居委会的管辖片区。”吴建祥说,长期以来,实际管理小区的一直都是华南居委会。虽然存在“特殊性”,但这次该小区少数业主上访后,市住建局以及物管办都做出了积极回应,并统筹安排工作,致力于尽快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为了有效地解决问题,我们与这些上访业主以及开发商协商过,决定暂时不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是成立具有同样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这是因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间长、流程繁复,甚至要召开业主大会,而物业管理委员会则相对简便、快捷些。”吴建祥表示,这就是所谓的“绿色通道”。“有些业主以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非常快,这是不对的。眼下我们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在该小区贴出了《公告》,将报名条件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在报名结束后,我们还将按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审查流程,对这些报名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候选人进行审查,对于相关情况还要上门调查。所以说,在时间上不可能那么快。这也是相关部门对小区负责,对业主负责。”吴建祥表示,作为职能部门,一切都需要按照法律程序,为的也是让澳都花城小区尽快走上正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渊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