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装、食品、化妆品、奶粉……如今的朋友圈被众多微商充斥着,很多人觉得微商可以给生活带来一些便利,而也有一些人则十分抵制——
其中一位做微商的市民在朋友圈里发的微商信息刷屏,让人反感!
所谓微商,就是依托于社交关系和熟人,利用互联网社交网络平台进行商业运营的模式。目前从事微商的人群中以年轻群体为主,其中又以年轻白领和大学生群体居多。他们在自己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展示、售卖商品,把自己的“朋友圈”变成了“微商圈”。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背后,是微商市场的混乱和对熟人社交关系的影响。频繁的刷屏,影响正常的社交关系,缺乏完善的售后保障和市场监管,成为微商发展的障碍。微信营销反响如何?微商渠道中的消费者应该注意些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机遇:锻炼自己创业自立
今年夏天,周玲(化名)从原本的工作单位辞掉工作,在朋友圈做起了自制糕点的生意,每天在朋友圈预约买家、做糕点、送糕点成了她今年夏天以来的谋生方式。周玲出生于94年,高中毕业,爱好自由,在之前的厂里上班的两年里,虽然工作并不繁重,但是周玲始终觉得受到太多束缚,于是便辞职做起了微商。她表示,之所以做微商,首先是自己喜欢亲手做糕点,有一种成就感,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很自由。“我很喜欢这种方式,在朋友圈发发图片,再跟朋友聊聊天,生意就做成了,并且收入并不比我上班的时候低。”周玲说。
和周玲不一样的是,大多数人并不是全职,而是兼职做微商。家住开发区的小陈研究生毕业,从前年开始做微商的他,先后做过多个品牌的微商代理,在他的影响下,现在已有20多个同学先后加入了他的代理团队,“朋友圈”已能为他带来每月数千元的收入。“刚开始做微商时,我主要在微博、QQ空间这些自媒体上发布产品信息,也会到丹阳新闻网和其他本地网站,还自己做过微信公众号,做到广撒网。目前来看,我大多数客源都来自这些社交媒体上结识的陌生人,客户了解我的渠道也都是通过这些社交软件。”小陈说,虽然有时候忙着上新、发货,甚至顾不上吃饭,但他觉得做微商是自己的第一份事业,也让自己成熟了很多。“如果不是做微商,我现在还得向家里要生活费。”小陈开玩笑说。
“不管做什么,并不是别人看到的那么简单,别人以为你就在朋友圈发发图片就能卖东西收钱,其实并不是。做微商也需要付出很多,首先需要一步一步学习流程,光是前期在网上的培训我就学了半个月左右,这些都是在平时工作生活之外的时间,再到后期学习如何向顾客介绍产品,其中的心酸只有做过的才知道,很多人都对微商抱一种抵制态度,一开始给对方说就会被拒之门外,但是既然要坚持做,就要厚着脸皮一直坚持。”胡晓芳已经年近四十,对于这个年龄,做微商对她来说似乎并没有什么优势,并且自己嘴比较笨,不太会交流,但是她想在锻炼自己的同时能赚点钱,于是便一直坚持。“做这个让我提升了自己的交流水平,同时也能赚点零花钱,我觉得很有意义。”胡晓芳说道。
烦恼:朋友圈社交变了味
在采访中不难发现,微商的兴起给生活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年轻人带来了一种新的购买方式,尤其是大学生、全职妈妈和年轻的上班旅,更成为从事微商的主要群体。做微商的增多,于是不可避免的,“朋友圈”渐渐变成“生意圈”成了当下的普遍现象。记者在多家网络平台看到,不少化妆品、皮具、服装经营商长期发帖招揽下级代理,而招商的联系方式许多就是微信号。
“微信交流已经成为了现在的一种‘潮流’,我在外贸公司工作,常有客户没聊几句就要加微信,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并且很多客户基本上都是用微信和我们交流,不用微信也就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了,要搞好和这些客户的关系就必须关注和点赞他们的朋友圈,但是打开朋友圈,发现其中不少都是微商,有时候哭笑不得。”家住景泽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朋友圈里现在吃喝穿用样样具备,天天就像在看滚动广告,以至于现在都不爱翻朋友圈了。”
和王先生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市民薛女士。薛女士称,她的微信朋友圈变得越来越商业化,朋友圈渐渐变为,从最开始的单纯交流到后来的各种积赞、投票,到现在,不少以前的好友都做起了产品代理或海外代购。记者注意到,薛女士微商们在朋友圈中售卖的商品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转发上级经营商下发的图片和文字作为分销商进行销售;二是个人制作的物品或食品;三是利用资源优势进行国外产品代购。“现在打开微信朋友圈,刷屏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做微商的,所以一般看到我就直接屏蔽了,但是后来发现,不可能完全屏蔽,有时候感觉很烦恼。”薛女士说道。
买家:质量难保维权困难
“朋友圈里卖东西,有很多的感情成分,有时候是奔着人去的,不一定说他的产品有多好。”曾多次在朋友圈里购买微商推销商品的朱丹告诉记者,朋友圈中售卖的商品良莠不齐,光看图片广告很难区分质量如何。“产品真假不易辨认,卖家诚信度也难以保证,虽然大多数来说是靠谱的,但是也有不少卖家收了钱后甚至直接玩起了消失。”她说。
家住云阳小区的周先生也抱怨,朋友圈变成生意圈还能理解,但有时买回来的东西和所发的图差别太大,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于是他已经屏蔽了朋友圈中所有的微商动态。可当记者问及是否会举报假货、虚假代购时,周先生却显得很犹豫。他告诉记者,首先,很难判断熟人卖的到底是不是假货;其次,就算买到假货,由于价格往往不高,也不好和朋友撕破脸,只当是花钱买了个教训;最后,就算要投诉也不方便处理,因为卖方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权时也就无源追溯。
“总之,最好不要在朋友圈买贵重物品,尤其是一些奢侈品代购,要尽量选择熟识的亲友交易,并将购物时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保留一段时间,避免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周先生建议。
卖家:东西都是自己把关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朋友圈中的微商,他们表示,所售商品都是经过自己把关和试用过的。
微商“情商在线”说,她是一位全职妈妈,为了能更好地照顾宝宝,才放弃了原来的工作,“由于精力有限,把朋友圈作为销售渠道实属无奈之举,但我觉得只要货真价实,不要恶意刷屏,就不会招人厌。”自制甜品、糕点的周玲也告诉记者,毕竟每个人做一件事都不容易,她觉得只有对得起良心才能将自己的微商路铺得更远,不喜欢的可以不买,但也希望不要恶意中伤。采访中,大多数微商表示,自己售卖的商品上架前都试用过,既是为了卖得放心,也方便回答客户的问题。关于商品是否是三无产品或仿真品,在文字说明里一般都会如实描述,起码做到问心无愧。
可记者调查发现,在朋友圈交易过的市民,有一部分对商品的质量满意度并不高。记者查询得知,三无产品最基础的概念就是: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如属国外产品或品牌,凡未在中国境内持相关手续和许可,也会被列入“三无”。可见,朋友圈所售商品,相当一部分属于三无产品。
律师:监管上存在空白
记者就在朋友圈买到假货或三无产品该如何维权等问题,采访了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丁斌律师,他表示,朋友圈并非是电商平台,很难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关于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形式。同时,朋友圈的表达属于网民民事表达自由领域,相关表达的商业信息内容虽有一定的商业广告性质,但微信不是实名制,无法落实责任主体,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也很难按照广告法等强制性规定对其进行约束。
他告诉记者,朋友圈营销行为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性,种类可以说多种多样,包含个人销售、有营业资格的经营主体(公司)进行销售、代购形式等,在购买的过程中如若出现纠纷,法律适用多半是根据具体情形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来处理。
丁斌建议,对于网民来说,一方面,不要轻信“非熟人”发布的营销信息;另一方面,也因尽量避免落入“有图有真相”的骗局。如果在朋友圈购买到三无产品,可以通过向消协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但诉讼的时间及精力成本偏大。“司法部门通常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和处理,购买方需要举证证明销售方的身份主体信息、自己和对方存在购买行为、产品存在的质量及相关问题。”丁斌说道。
呼吁:健全机制正规发展
由于微信营销常采取层层代理的方式分销商品,经营利润和风险一并转嫁给了最底层的代理,也有一些微商也时常遭遇传销和诈骗。对此,一些市民认为,当前微商市场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评价机制,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商和用户之间相互信任是做买卖的先决条件,部分假货和欺诈现象会损害微商的发展根基。”周玲说。
市民王芳认为,微商市场与电商网站相似,同样需要第三方交易平台。首先,微商应肩负起自我管理的责任;其次,也希望微信平台可以把诸如微信支付等成熟的付款方式引入微商支付渠道,以此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采访中,多位微商呼吁,微商市场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禁止、打击有传销性质的微商;另一方面,也希望市民给予创业微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以此鼓励更多的个体利用社交工具去创业、圆梦。(文青 李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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