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制作假身份证和学生证

两女子冒充在校大学生骗贷

核心提示: 今年初,两名年轻女子冒充江苏大学和丹阳师范的学生“丁某菲”、“李某云”,以交纳“补课费”、“购买文具”为由,向我市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

本报讯 近日,我市警方针对入学新生,在开展防诈骗宣传、提高学生甄别和防范校园贷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之际,成功破获一起不法分子冒充大学生身份贷款案件,并相继抓获郭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初,两名年轻女子冒充江苏大学和丹阳师范的学生“丁某菲”、“李某云”,以交纳“补课费”、“购买文具”为由,向我市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见两名大学生均有身份证、学生证,手续齐全,负责人蔡某便贷款2万余元给她们。然而贷款到期,两人却不见踪影。此时,蔡某意识到上当受骗,便立即报警。经调查,“李某云”、“丁某菲”系假冒身份,作保的身份证、学生证都是假的,其真实身份为延陵镇女子唐某和29岁的吕城女子王某。

接警后,练湖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于9月6日在开发区新欣市场附近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同伙郭某。两天后,警方又根据线索,将逃往苏州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归案。

警方介绍,该诈骗团伙为了获取不义之财,由王某通过网络,利用“丁某菲”、“李某云”的大学生名义,花钱分别制作了两份江苏大学和丹阳师范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向今年年初开始经营小额贷款公司的蔡某贷款。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采访时,警方介绍,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此,警方针对这起犯罪分子冒充大学生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提醒大学生,特别是刚入学的大学生,首先要严格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其次贷款一定要找正规机构,务必提高自己的社会认知能力,增强防范意识。(王国禹 张斌)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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