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人民日报点赞泰州高港,只因这项工作做得好!

8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拟表彰对象事迹泰州高港光荣登榜!

文章说: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着力以“大综治”助推“大平安”,2014年获评“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获评“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区”。持续实施平安建设两年行动计划,推行综治法治差别化考评,区各单位(园区)设综治办(综治中心),所有镇街设政法委,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创新建立社会治理专项资金。推进治理力量联动融合,推动基层治理“一网考”。健全多元衔接机制,实体运作多元化解中心,推行群众评议,促使矛盾在基层化解。全面推进“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实现全覆盖。连续4年街面“两抢”零发案,连续6年八类案件破案率100%,连续11年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创新代表委员工作制度,定期回归选区收集民意。每年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事业,创成国家级“救急难”综合试点。

响当当的金字招牌背后凝聚着高港政法人的辛勤付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为此所付出的努力吧!

坚持“功夫在平时”,深化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健全组织体系。持续实施平安法治泰州高港建设两年行动计划,定期研究综治工作,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党政综合考核和“四个文明”建设。2012年底,实现了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所有镇街设立政法委,配齐政法委书记,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政法委员。

健全责任体系。区委常委挂钩镇街(园区)担任第一书记,履行综治第一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实施平安建设领导分工制度、述职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综治约谈等制度。全面推行综治法治差别化考评,高港区各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综治办公室”、“综治工作室”,相关园区设立综治中心,进一步履实综治责任。

健全保障体系。综治平安建设经费并足额保障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社会治理专项资金,每年拿出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用于综治平安、技防设施和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重点在基层”,深化系统治理,增强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性协同性

推进治理力量联动融合。深化村居综合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力量整合。横向上梳理归并民政、环保等21个部门的管理网格,纵向上建立覆盖所有村居的网格长、网格员队伍。制定任务清单25类,并严格实施奖惩考核,构建基层管理、服务和治安防控为一体的网格体系,实现“网格全覆盖、服务零距离、管理无盲区”。

有效预防矛盾化解。坚持网格排查预警,扎实开展大走访大落实、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四色管理系统,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预警管理。推进矛盾化解联动融合,创新建立多元化解中心,促进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有效衔接。推行矛盾纠纷群众评议,组建区镇村三级群众评议团98个,选聘群众评议员1700多人,通过说事评理释法,促使矛盾在基层化解。放大“何芬法官工作室”示范效应,健全巡回调解机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矛盾。

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小区”建设,综治视联网实现区镇村全覆盖。研发视频联网智能分析平台,通过“一图展”指挥调度就近处置警情。推进综治、公安、网管中心信息互通共享,对各类数据实时汇聚、动态分析。连续4年实现街面“两抢”零发案,八类案件连续6年破案率实现100%,保持建区20年来命案全破。

坚持“责任在干部”,深化依法治理,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公信度

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公检法“三长”和法制办主任列席区委常委会,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成立重大决策司法研判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听证和风险评估,未发生一起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健全村居决策议事规则,推行“六议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展“六无”村(社区)和 “无讼村居”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成率全市第一。

政法干警公正司法。深化“政法干警永远忠于党”和“忠诚、担当、公正、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互联网庭审直播、听庭评审活动。聘请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组建法律专家库,定期开展执法督查、案件评查活动,促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100-1=0”理念,始终绷紧办案质量这根弦。

坚持“服务在一线”,深化源头治理,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全区各级干部手机号码,第一时间受理处置群众诉求。创新代表委员工作日制度,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实施代表委员旁听列席区委区政府决策会议制度,让重大事项决策更充分地反映民意。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建住房“一户一卡”,推行阳光动迁“六同”工作机制(同入户、同丈量、同登记、同定性、同核准、同公示),保障群众利益,未发生动迁户群访、越级上访事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检查,全面建立“一企一档”。适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开庭审活动,倒逼企业增强主体责任。连续11年未发生有较大影响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始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发展成果普惠于民。每年将新增财力的8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特别关注“城市低矮屋檐”下的弱势群体,高港成为苏中地区唯一的国家级“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责任编辑: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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