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明确燃煤锅炉整治时间节点

所有锅炉须10月31日前整治到位

核心提示: 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深入推进我市“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今年自此项工作列入全市“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来,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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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深入推进我市“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今年自此项工作列入全市“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来,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我市先后开展了三轮锅炉整治,共整治锅炉1198台。2013年,环保局对死灰复燃小锅炉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使用电能、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或直供热水,彻底斩断了锅炉的“黑尾巴”,共整治锅炉290台。从2015年开始,我市又提出用2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整治。经过多年的集中整治行动,我市足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燃煤锅炉整治任务,辖区大气污染情况已大为好转。这次市“263”办再次将燃煤锅炉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任务及时分解到相关镇(区、街道),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据悉,今年我市共有35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4台,整治率达68.6%。

虽然我市各地的锅炉整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还存在明显的问题和不足。例如: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原则上在2016年底前完成,但市“263”办督查发现,有的企业到目前为止整治方案还没有确定,有的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甚至有的企业还没有整治的意愿;其次就是各镇(区、街道)对已经完成的锅炉整治工作,在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上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有的还存在烧煤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所有锅炉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整治到位,煤炭堆场彻底清除到位,督促已经具备使用天然气(自备罐装气)的企业,须立即整改并使用,不能等时间节点;环保局对燃煤锅炉企业将上门体检,送达整改意见,督促企业整改,同时组织锅炉专家提供技术咨询,组织燃气企业和生物质企业提供原料供应,督促各镇(区、街道)加快港华燃气管道建设;各地“263”办要强化督查,强化属地管理,主动上门服务,协助企业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从11月1日起,市“263”办将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察室开展全面检查,对全市燃煤锅炉整治过程中主动作为不够、整治进展缓慢、整治进程反复的企业将公开曝光,列入不诚信企业,并严格执法,责令企业停产,强制拆除锅炉,处2~20万元罚款。(施宏俊 丽萍)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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