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培训机构涉嫌欺诈 客户要求退费却遭拒绝
消委会提醒:口头承诺应形成书面文字写进协议内
本报讯 日前,家住开发区商业街的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6983119称,她在我市某培训机构给女儿报名参加培训,然而培训过程中觉得该培训机构有欺诈嫌疑,因此要求该培训机构退钱,却遭到拒绝。
据李女士介绍,她女儿今年17岁,初中毕业便辍学在家。今年4月份,李女士在三轮车上看到该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于是,李女士便与该培训机构进行了联系。“当时,他们跟我说,只要交了钱,就可以上课,两年半之后就能拿到常州信息技术学院的文凭。”李女士说,“为了女儿,我当时就交了钱给女儿报了名。”后来,该培训机构跟李女士说,常州信息技术学院要到10月份才开课,在这之前,需要李女士先给女儿报名参加平面设计和英语的培训,两次的费用加起来,总共近13000元。“当时报名平面设计培训班时,他们跟我说每天晚上都会有培训课,并且周日是整天培训。然而,之后的培训却并不是这样,一周也就上个2~3次课。”李女士说,“后来还让我给女儿再报一个实战类的培训班,要10000多元,我当时没答应。”李女士觉得该培训机构的培训与当时承诺的并不相符,有欺诈嫌疑,加上女儿也觉得培训课听不懂,所以李女士便想着是否能让女儿退出培训班,培训机构将多余的钱退还。然而,培训机构却表示,钱不能退还。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该培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机构属于正规的培训机构,当初并未承诺每天都有课,而且当初签协议也注明了缴费后不予退费。“培训课只是有一定的课时,像李女士女儿,总共272节课,每节课45分钟,每次的培训时间2个多小时至3个小时,折算下来相当于每次3~4节课,肯定保证让李女士女儿学完272节课。”该工作人员说,“而且,像李女士说的,她女儿听不懂的情况,我们也会在其课时完成后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我们也会继续免费教学,直到李女士女儿考核合格为止。”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有关部门。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像李女士这种情况,只有通过协商解决。一方面,李女士缴费成功后,就表明协议生效,没有特殊情况,李女士要求退学,就属于违约;另一方面,像李女士说的每天晚上有课这种所谓的口头承诺,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该人士提醒市民,平时在缴费签约时,一定要把所有的承诺形成书面文字,写进协议或合同内,那样遇到纠纷时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权利不受侵害。
(小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