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中午11时许,丹阳站北广场进站口的实名制验证平台突然响起了警报声,正在不远处执勤的民警小于和老徐闻声赶紧跑过去查明缘由。
“到跟前一看,一个高个的小伙子正在接受人、证、票一致性验证,而报警声正是因他而起。”据当事民警介绍,眼前的小伙身穿灰色背心、右手臂有纹身,剪着寸头的他丝毫没有慌张的神色,反而对民警的赶到有些莫名其妙。“我们确认报警平台显示这个小伙是一名被通缉的在逃人员,然后才带着辅警对他进行控制,并传唤至值班室开展盘问、检查。”经查,该名小伙姓王,今年24岁,本地人,在与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网比对后,确认其为在逃人员。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而当民警将其所犯案由向其进行叙述核实时,他更是理直气壮地坚称自己根本没有违法犯罪。
据了解,原来,在2013年11月12日21时许至次日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为帮助他人索要债务,伙同犯罪嫌疑人徐某、莫某、王某、许某、丁某等人,在我市曲阿街道东湖新村、普善人家门口等地,采用逼迫下跪、扇耳光、拳打脚踢、电棍电击等手段对被害人姜某实施殴打、侮辱,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6小时,后被市公安局练湖派出所列为刑拘在逃人员。
目前,王某已由丹阳站派出所移交市公安局练湖派出所处理。
(陈哲 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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