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上厕所被“抛客”

男子举报客车超员不实反被批

核心提示: 7月16日凌晨4时20分,镇江高速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其乘坐的大客车(沪BK*)存在超员行为,现车辆停留在我市窦庄服务区,需要民警前往处置。接警后,指挥室立即调派附近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本报讯 7月16日凌晨4时20分,镇江高速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其乘坐的大客车(沪BK*)存在超员行为,现车辆停留在我市窦庄服务区,需要民警前往处置。接警后,指挥室立即调派附近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举报人胡某乘车从安徽宿松到江苏昆山。16日凌晨1时左右,在南京方山服务区上卫生间结束后,发现自己乘坐的大客车已经开走。但胡某的行李及财物等都还在大客车上,胡某为此心情十分焦急。

民警介绍,因为胡某之前也从事过大客车驾驶员的职业,他知道高速公路客车存在凌晨2至5时的限行规定,据此他认为该车辆肯定会在镇江仙人山服务区或者丹阳窦庄服务区做停留。此后,他在南京方山服务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一出租车朝着上海方向追赶,并终于在丹阳窦庄服务区找到该大客车。

因为大客车没有统计人数就自行开车,存在明显过失,于是胡某就要大客车驾驶员戴某支付其追赶的出租车费用,但却遭到了大客车司机戴某的拒绝。于是,一来二去双方就因这笔费用发生了争执分歧。期间,又因大客车上一小孩占了胡某的铺位,所以胡某就选择了大客车超员“报警”。

到场民警当即核查了该客车驾驶人的证件及车辆手续,且统计后发现该车核载39人,实载39人,未存在超员情况。不过,这辆大客车未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此时,驾驶员戴某因害怕被扣分,竟然掏出一千元钱塞进民警口袋,结果被民警当场严词拒绝,并对驾驶员与票务人员提出严厉批评。

随即,民警对举报人胡某的不属实举报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后,经过民警耐心地调解工作,基于自身的过错,最终驾驶员戴某承担了胡某的打车费用。并且,因戴某又在车上找到了保险标志并立即整改粘贴到指定位置,民警并未对戴某的该违法行为进行扣分处罚。

民警结合这一警情,特别提醒:遇到困难及时报警,但是一定要如实反映情况,否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王国禹 王坤)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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