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模式”开启高温津贴引热议

核心提示: 随着我市出梅入伏,“烧烤模式”又启动了。

本报讯 随着我市出梅入伏,“烧烤模式”又启动了。高温费今年怎么发,标准是多少,这一话题的热度迅速升温。记者了解到,江苏今年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往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最迟10月底必须发放到位。然而,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不少企业、单位对于“高温津贴”的执行情况却并不理想。

记者采访了解到,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记者调查发现,我市目前高温费发放有些乱。总体来说,国企执行状况良好,不少单位实际发放的高温费超过了省定标准,但私企执行情况则不理想。记者调查走访建筑工地、快递公司、露天停车场等高温露天作业集中的场所,很多劳动者表示,去年一个夏季没看到过高温津贴,也没奢望能拿到津贴。一些单位习惯用消暑物品代替高温费。昨天,我市一工地上,一群工人坐在树下纳凉。提及高温费,一位工人晃了晃手中的矿泉水打趣说:“这就是高温费。”许先生(化名)是我市EMS的一位快递小哥,他告诉记者,去年他就没有拿到所谓的“高温费”。“我记得去年单位只是发了一些消暑物品,比如清凉油之类的。今年的‘高温费’目前还没有发放,也不知道会不会发。”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接到过一些关于高温费的投诉和举报。有关人士表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高温津贴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对于企业不发放“高温费”,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到位,就不予以行政处罚了。不过,该人士也表示,由于对高温费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企业在执行上有异议。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实施细则,使法律条款便于操作和执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马骏)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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