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核心提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防范和处置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区域性风险的隐患。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防范和处置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区域性风险的隐患。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有线下、线上及线上线下同时运作的投资咨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以及票据中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融资性担保等组织,尤其是关注在省内外大量设立营业场所、大肆宣传所谓理财产品的行为;二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有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三是地方负责监管的金融企业,有小额贷款、交易场所、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四是传统高发领域,涉及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股权投资、产权经济、电子商务、科技开发、房地产等各类组织;五是近期高发行为,有“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商城返利”、“创新销售模式”、“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医院”、“旅游度假”等形式。

今年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由市处非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等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行为的排查,排查所监管对象或业务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摸清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根据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进行综合研判;对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依法取缔;对风险集聚的重点行业和区域,强化监测预警和挂牌督办,尤其是盯住涉众多、规模大、影响广的个案风险点,制定风险处置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另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在行政上强化监督管理,我市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还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依据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权限,由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综合执法,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蔚红 嘉瑛)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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