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外恋分手 男子讨要“感情押金”

核心提示: 近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婚外感情产生的财物纠纷案件,杨某诉称要向已经分手的“前女友”吕某讨要回自己的5万元“感情押金”。

本报讯 近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婚外感情产生的财物纠纷案件,杨某诉称要向已经分手的“前女友”吕某讨要回自己的5万元“感情押金”。

据杨某诉称,一次在医院看病过程中,他与吕某相识,那时就对吕燕有了好感。而两人都是有家庭的人,几次相处下来,两人便背着自己的爱人在外租了房子,偷偷约会。他说,当时他俩就约定要各自离婚生活在一起,为了表示诚意,他还特地给了吕某5万块钱作为“感情押金”。之后,吕某便与前夫离婚,并催促杨某与妻子离婚,但杨某考虑到孩子,还是没能下此决心。于是,两人的感情也就就此结束。分手后,杨某就听朋友说吕某又结婚了,他气不过,就打电话催讨这笔钱。

而吕某则辩称,说自己并没有拿过什么感情押金,只是在两人交往时,杨某的确给过她一些钱,不过每次也都是几百块钱,总共也就2万块,这些钱好多都用在租房上了,剩下的自己也都用来美容购物了。吕某还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两人交往时,自己也花了2万多元。

审理中,法官鉴于原、被告各执一词,且均无有力证据提供,故休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指出原、被告产生婚外情的错误,并教育双方应遵循的社会道德及人伦情理,同时引导双方应顾及各自的家庭稳妥处理“出格”期间的财产纠纷。经反复劝解与疏导,双方终达成一致协议,即由被告返还原告5000元。(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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