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区、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核心提示: 为加强市区、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规范车辆有序通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以提升丹阳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区、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为加强市区、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规范车辆有序通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以提升丹阳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区、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单行道(违者按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

1.健康路(健康路与丹凤南路交叉路口-城管局门口)由西向东单行;

2.老电视台路(老电视台东侧路口-老电视台路与丹凤南路交叉路口)由东向西单行;

3.全福路(全福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全福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由南向北单行;

4.白云街(白云街与城河路交叉路口-白云街与灯笼巷交叉路口)由东向西单行;

5.阜阳路正则小学门前道路(阜阳路与三思路交叉路口-河沿路与北环路路口)由东向西、北单行;

6.华阳路招商银行北侧道路(华阳路路口-赵家涵庙头路口)由西向东单行;

7.第三中学北侧道路(南门花园东侧围墙-华阳路路口)由西向东单行;

8.麻巷门北路(金色家园小区大门南侧-麻巷门北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由北向南单行;

9.复兴路(复兴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复兴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由南向北单行;

10.宝塔弄(宝塔弄与城河路交叉路口-宝塔弄与复兴路交叉路口)由西向东单行;

11.南门菜场开泰苑小区北侧道路(开泰路与南门大街交叉路口-西环路路口)由东向西单行;

12.华南实验学校分校西侧道路(122省道路口-万善路路口)由南向北单行;

13.人民大桥西侧南辅路(老汽车站路口-开关厂小区西侧路口)由西向东单行;西侧北辅路(大桥新村1小区路口-老汽车站路口)由东向西单行;

14.太阳城路(太阳城路与云阳大桥西侧南辅路交叉路口-太阳城路与运河路交叉路口)由西北向东南单行;

15.练湖路练湖小学门前道路(练湖路与镇丹路交叉路口-练湖路与锦湖路交叉路口)由南向北单行;

16.兴业路(兴业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兴业路与阜阳路交叉路口)由南向北单行;

17.痴树花路(痴树花路与华南菜市场门前道路交叉路口-痴树花路与122省道交叉路口)由北向南单行。

以上1-13项为24小时单行,14-17项为6:00-22:00单行。

二、禁止左转、直行、右转路口(信号灯路口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记2分;非信号灯路口按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

1.新民西路与水关路人民医院交叉路口由西向北禁止左转;

2.灯笼巷与白云街交叉路口南北方向禁止左转;

3.北环路与河沿路交叉路口东西方向禁止左转;

4.麻巷门南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由南向西方向禁止左转、由南向北禁止直行;

5.开发区曲苑小区与迎宾路路口交叉路口由东向南方向禁止左转、由东向西方向禁止直行;

6.开发区崇文路与迎春路交叉路口由北向东方向禁止左转、由北向南方向禁止直行;

7.迎春路与崇文路交叉路口由西向北方向禁止左转,由东向北禁止右转。(7:30-8:30,15:30-17:30)

三、严管路段(施划黄线路段违停按违反禁止标线罚款100元,记3分。)

1.千家乐菜市场周边道路;

2.合家欢菜市场周边道路;

3.华南菜市场周边道路;

4.城北菜市场周边道路;

5.南门菜市场周边道路

6.开发区百花园菜市场周边道路

以上道路6:00-22:00禁止停放机动车及装卸货物。

7.开泰路(开泰桥-西环路路段)

8.麻巷门西南河沿路(东门外大街-新民东路路段)。

9.南门大街(前庙巷-姜家园路路段);

10.开发区仁爱路(第二人民医院门前道路);

11.开发区崇文路(兰陵路-丹桂路路段);

以上路段除停车泊位外,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严管街(违者按违反禁令标志罚款100元,记3分。)

1.新民东路(新民路与丹凤南路交叉路口-新民路与城河路交叉路口);

2.新民中路(新民路与城河路交叉路口-新民路与水关路交叉路口)

3.新民西路(新民路与水关路交叉路口-新民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

4.丹凤南路(丹凤南路东方红桥-丹凤南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

5.丹凤北路(丹凤北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丹凤北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

6.丹金路(丹金路与122省道交叉路口-丹金路与万善路交叉路口);

7.中山路(中山路与丹凤北路交叉路口-中山路与城河路交叉路口);

8.城河路(城河路与华阳路交叉路口-城河路与北环路交叉路口);

9.华阳路(华阳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华阳路与城河路交叉路口);

10.华南路(华南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华南路与万善路交叉路口);

11.灯笼巷(灯笼巷与新民中路交叉路口-灯笼巷与城河路交叉路口);

12.双井巷(南门大街南桥-双井巷与新民中路交叉路口);

13.白云街(白云街与城河路交叉路口-白云街与灯笼巷交叉路口);

14.水关路(水关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水关路与新民中路交叉路口);

15.水关西路(水关西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水关西路与241省道交叉路口)

16.西环路(西环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西环路与北环路交叉路口);

17.姜家园路(姜家园路与城河路交叉路口-姜家园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

18.金陵西路(金陵西路与齐梁路交叉路口-金陵西路与东方路交叉路口);

19.凤凰路(凤凰路华昌桥-凤凰路与迎春路交叉路口);

20.凤凰南路(凤凰南路与122省道交叉路口-凤凰南路华昌桥);

21.凤凰北路(凤凰北路与丹桂路交叉路口-凤凰北路与北苑路交叉路口);

22.迎宾路(迎宾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迎宾路与迎春路交叉路口);

23.东方路(东方路与云阳路交叉路口-东方路与金陵西路交叉路口);

24.九曲路(九曲路与齐梁路交叉路口-九曲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

25.迎春路(迎春路与齐梁路交叉路口-迎春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

五、限行道路

1.齐梁路(齐梁路与122省道交叉路口-齐梁路与银杏路交叉路口)以西、122省道(122省道与齐梁路交叉路口-122省道与241省道交叉路口)以北、241省道(241省道与122省道交叉路口-241省道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以东及241省道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241省道与312国道交叉路口路段、北二环路(北二环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北二环路与241省道交叉路口)以南及北二环路与241省道交叉路口-北二环路与美乐路交叉路口路段、银杏路(银杏路与齐梁路交叉路口-银杏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以南、(除齐梁路、银杏路外,均含本道路)区域禁止危化、剧毒品运输车、货运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

2.丹横线(原丹金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241省道以东、122省道以南(除南三环路、241省道外,均含本道路)区域7:00--8:30、16:30--18:3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及中型、重型半挂、全挂车辆、危化、剧毒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拖拉机通行;

3.育才巷(育才巷与丹凤北路路口-育才巷全福路路口)7:30-8:30,15:30-17:30禁止机动车通行;

4.崇文路(崇文路迎春路路口-新区小学门口)7:30-8:30,15:30-17:30禁止机动车通行;

5.新民东、中、西路、兰陵路禁止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通行;

6.新民东、中、西路、中山路、兰陵路、丹凤南路(丹凤南路尹公桥-丹凤南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丹凤北路(丹凤北路与新民东路交叉路口-丹凤北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城河路(城河路与华阳路交叉路口-城河路与北环路交叉路口)、云阳路(云阳路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云阳路与丹凤南路交叉路口)禁止货运三轮车通行。

限行范围除注明时间及特种车辆外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限行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必须驶入限制通行道路的,应办理相关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核定时间、路线行驶。

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上述交通管理措施,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有序通行。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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