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灭螺公告

核心提示: 3月30日至5月10日期间,我市将对境内部分江滩、河道和灌渠组织开展灭螺。

3月30日至5月10日期间,我市将对境内部分江滩、河道和灌渠组织开展灭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灭螺江滩:后巷北魏滩、新桥滨江滩。

2.灭螺河道:练湖中心河、老九曲河、庆丰河、农宴河、建山采石河、访仙丰收河、肖梁河、越渎河、简渎河、新老鹤溪河、横塘红塘河、珥陵战备河、朝阳河、北沟河、煤炭河、吕城东西战备河、运河永丰河、皇塘河等。

3.灭螺灌渠:陵口镇大运河、肖梁河、越渎河沿途灌渠;吕城镇大王庙、花家灌渠;开发区东顶、三城、胜利、联观、戴家涵、新丰等灌渠;云阳街道老庙、天元灌渠;导墅镇谭庄北站;珥陵镇黄埝灌渠;皇塘镇丁桥灌渠。

请水产养殖户关注当地灭螺时间及时调节用水,在灭螺后15天内不得从上述河道、沟渠取水用于鱼、虾等水产养殖,以防水产死亡。雨天务必做好查漏堵渗,防范药物随雨水进入鱼塘。

咨询电话: 86560552

丹阳市血防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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