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一名来自扬中的老人走失我市后,因突发精神疾病将某旅馆的物品砸坏。随后,老人的家人和店主就经济赔偿产生纠纷。经和平桥派出所民警积极协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当日上午,和平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旅馆内有一名精神不正常的老人在店内砸东西,甚至还称要跳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及时阻止了老人的行为,并将老人带回派出所询问。回到派出所,民警首先为老人准备了食物和热茶,同时安抚其情绪。过了一会,老人情绪逐渐安定下来,民警遂通过老人携带的身份证,很快和其家属取得联系。约一个多小时后,老人的女儿接到民警的电话,匆匆赶到和平桥派出所认领。
原来,老人姓王,今年90岁,扬中人,3月7日从扬中乘坐大巴打算去金坛。谁知车子行驶至丹阳时,老人以为到了金坛便下了车,结果迷了路。晚上11时许,老人独自在车站附近徘徊时,被好心的某旅馆老板发现并安排住宿。孰料,第二天早晨,老人因突发精神病,将旅馆内的部分物品砸坏。随后,店主和老人的家人就赔偿经济损失产生纠纷。处警民警考虑到老人的家庭条件比较困难,通过耐心协调,老人家人最终赔偿旅馆1000元。(王国禹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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