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南京全面推行“河长制” 重要河湖“河长”由市领导担任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

重要河湖“河长”由市领导担任

南报网讯(实习生 王子衿 记者 江瑜) 所有的河道、湖泊都将有“河长”来管。近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从现在起,我市的河道、湖泊将建立健全“河长制”,开展治理污水、防范洪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四位一体科学管理。

“河长制”在南京施行已经有3年时间,但此“河长”非彼“河长”。记者从水务部门了解到,过去我市设立“河长”,主要是针对黑臭河道,“河长”主要工作是统筹治污工作。而这次是“河长”全覆盖,全市821条河道、251座水库、10个湖泊全部要有“河长”,而且治理污水、防范洪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等工作全都由“河长”统筹管理。

“河长制”将有严格的组织机制:市级设“总河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河流河长,相关部门联合推动。全市构建市、区、镇街、村社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重要河湖设市级河长,由市领导担任。各河湖所在区、镇街、村社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相关负责人担任。我市秦淮河、长江、玄武湖、金川河、固城湖、石臼湖等重要水体都明确了由市领导担任“河长”。

《实施意见》为“河长”们确定了水环境改善目标: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汛消险任务,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逐步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18年底前,加快实施流域、区域骨干河道堤防治理,河道管护和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全市域河道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基本完成流域、区域骨干河道堤防建设,全市骨干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逐步实现全市河道管护现代化,长江、滁河、秦淮河、水阳江、固城湖、石臼湖等重要水体水质稳中提升;重点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Ⅲ类水质以上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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