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花样百出 最终难逃法网恢恢

核心提示: 2016年以来,该院开展常态化现场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和“围猎老赖”凌晨集中执行,全年拘传1500余人次、司法拘留380余人次。

与执行干警“捉迷藏”、假装履行还款义务……日前,记者从丹阳法院获悉,2016年以来,该院开展常态化现场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和“围猎老赖”凌晨集中执行,全年拘传1500余人次、司法拘留380余人次。与此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做到“应上尽上”,创新措施有效杜绝被执行人在国内使用护照代替身份证的漏洞,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6起依法审理拒执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中,该院审理的蒋某某拒执案成为江苏法院系统唯一入选案例,对“老赖”们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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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老赖”拒不执行判决 依法被判刑

林某某诉蒋某某、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丹阳法院于2013年11月28日作出(2013)丹民初字第3538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蒋某某、胡某某夫妇向原告林某某返还借款50000元。同年12月20日,法院向被告公告送达了判决书,2014年2月11日发生法律效力,林某某于2014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及时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和传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蒋某某于2014年1月26日出售了其名下房产,2014年3月7日收得房款385000元,随即用该款偿还其他债务、以他人名义投资经商以及用于个人生活花销等。法院以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丹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丹阳市公安局及时立案,并通过网上追逃,抓获被执行人蒋某某。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前述事实,并清偿了对林某某的债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已于案发后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2:联合公安千里抓捕 “老赖”主动提出要协商

“考虑来考虑去,只有尽快还钱这一条路能走通,恳求法官帮帮忙,我想尽快把钱还上。”2016年11月16日,当魏某在安徽省天长市见到前来协助押解他回丹阳的丹阳法院干警时,哭丧着脸说。

2013年,袁某等5人诉魏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魏某赔偿原告损失26.2万元。判决生效后,魏某不仅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反而玩起了失踪,全家人集体“外逃”。期间,虽然法院多次寻找魏某,均未找到其踪迹。2016年9月份,法院决定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寻找魏某,遂依法以涉嫌拒执罪将魏某的案件移送到了公安机关。11月7日,魏某到天长市某宾馆住宿,宾馆工作人员发现魏某为在逃通缉人员,遂在为其安排好房间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魏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接到反馈信息后,丹阳法院干警驱车赶往天长市将魏某带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案例3:“老赖”乘飞机遭拒 误生意主动履行义务

“眼瞅着一笔大单就这样没有了,损失可不止这十来万,真不该抱着侥幸心理不还钱,得不偿失啊。”2016年7月25日,皮具商人赵某在主动还款后,后悔着说。

2014年,张某与赵某因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支付张某人民币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询并扣押了赵某的部分房产信息。后经过多次传唤,赵某一直躲避不见。执行法官经多方了解,得知赵某因生意需要,经常坐飞机往返广州等地。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将相关情况重点向民航部门做了通知。7月24日,赵某在购买机票去广州时,却发现自己被限制购买飞机票了,眼见一单大额交易就这样玩完,赵某这才想到尽快还钱是正路,遂于第二天主动带上10万现金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案例4:担保人躲避执行 被拘留后履行义务

2013年10月29日,张某向贾某借款25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利率为3%,逾期还款,按借款利率2倍支付罚息。担保人为卢某和李某。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未还,贾某遂将张某、卢某、李某诉至法院。2014年11月1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欠贾某本息共计30万元,分三次履行完毕。卢某、李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约定时间到期后,张某仍未履行,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死亡,其妻儿下落不明。张某去世后,卢某、李某作为担保人不仅不积极寻找提供张某家人线索,协助法院确定张某权利义务承受人,也不自觉履行担保义务。2016年4月20日,承办法官将卢某、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但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卢某、李某这才害怕,积极与张某亲属联系,支付了执行款项。

 

案例5:当庭承诺又反悔 判处徒刑后悔晚

2014年6月,吴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他人40余万元。吴某不服,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案件在一、二审过程中,吴某个人账户经常有数万至十数万元的资金来往。但吴某败诉后,其个人账户资金却不翼而飞,此后再无进账。此外,吴某家中有价值不菲的机械设备,但就是不履行法律义务。在两次司法拘留仍不奏效的情况下,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将吴某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6月30日,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审理时,吴某谎称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当庭表示将分期偿还债务,企图蒙混过关,征得谅解后获轻判。但直至9月份,吴某不仅不积极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而且不主动履行已约定的第一批还款金额。法院最终以拒执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吴某不服上诉中院后,经法官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其仍不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直至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判后,看到逃避无望的吴某,这才主动偿还了全部债务。

 

案例6:卖房后拒绝交付 法院强制腾房交钥匙

2014年,张某将位于市区的某处房屋卖给付某,付某支付购房款后,张某却拒绝协助房屋过户。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了付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张某仍然不履行房屋交付、过户义务。

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一系列执行文书,并督促张某及其亲属尽快履行裁判义务,但张某对法院的通知和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过户和腾房手续,也拒不到庭说明情况,导致买房人的利益受损。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决定对张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并依法履行了公告腾房手续。2016年11月17日,法院执行局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依法对张某房屋的物品进行清点封存,统一运送至安置点,随后贴上封条,并限期要求张某及亲属将物品运走。至此,一场困扰申请人长达两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案顺利执结。

 

案例7:法官寒风中执行 “老赖”躲进厕所未逃脱

2009年,原告张某为借款合同纠纷,将李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当庭调解,李某同意偿还欠款1.5万元及利息。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李某为逃避债务,长期躲到外地规避执行,执行干警曾多次到李某家中寻找,均不见其踪影。2013年,执行干警得到李某在四川绵阳务工的线索后,奔波数百公里到其可能存在的地点寻找,仍无功而返,对李某的账户也进行了多次查询,却未发现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2016年12月中旬,法院得到李某回到家中的线索后,立即部署开展凌晨突击执行活动。12月22日凌晨,当执行干警冒着寒风赶到李某家中时,李某妻子却谎称丈夫外出打工未归。细心的干警在对卧室进行搜查时,发现床边放了一双男士穿的棉拖鞋,大家遂扩大了搜索的范围,并在李某家院墙外的厕所内,将李某抓获。眼见逃避无望,李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案例8:曝光头像影响生意 “老赖”主动还款求删除

“我凑齐5万元给你们送来了,请把我的信息在名单中删除吧,脸上挂不住啊!”2016年12月18日下午,被执行人赵某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义务,临走时赵某某还不忘叮嘱执行人员将其姓名从名单里删除。

2010年8月,赵某某向张某借了5万元。当张某急需用钱找赵某某索要时,赵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张某遂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某还款。判决生效后,赵某某无视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义务,并躲避法院的执行人员。2016年11月,法院在最新公布的一批被执行人“黑名单”上,将赵某某列在其中,并通过报纸等媒体对曝光内容进行传播。自从 “老赖”黑名单公布后,赵某某的生意冷清了许多,朋友们见面也总是拿他上“黑名单”一事打趣,为了避免给自己的声誉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于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案例9:眼见逃避无望 “老赖”获刑前履行义务

“早知这样当初就应该把钱给她,现在一切都晚啦!”2016年9月22日上午,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进行审判,陈某后悔不已。

陈某与前妻李某离婚后,其子陈某某在外地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经协商,单位赔偿陈某某死亡赔偿金550000元。陈某与李某商量后,决定将赔偿金暂时统一汇入陈某账户,领到款后由陈某支付李某20万元,但陈某收到55万元赔偿款后,却不愿支付给李某,法院依照双方的约定支持了李某的诉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转移财产。

2016年6月,陈某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公安局逮捕。看到自己的行为败露,案件开庭审理前,陈某积极与李某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征得谅解。最终,陈某被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10:凌晨出击“老赖”被堵床上 到法院主动偿还借款

2014年4月,朱某因借贷纠纷拖欠他人借款5万元迟迟不予偿还,案经法院判决后,朱某仍不及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到朱某家中,均不见其踪影,电话中朱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6年11月7日凌晨,法院执行干警突击到朱某家“造访”,希望将这个“早出晚归”的“老赖”堵在家中。在敲门喊话十多分钟没有应答下,干警们通过其家中隐约的灯光,确认家中有人,于是便让专业开锁人员打开其家门,将其在被窝里抓了个现行。面对干警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的指令,朱某连称“法院太下本啦”。干警将朱某带到法院后,经过批评教育,朱某电话通知家属送来2万元现金,并当场写下字据,保证剩余3万元欠款在十天内全部付清。

(法执 小许)

 

责任编辑:汤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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