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消费,您都遇到了哪些闹心事?

核心提示: 春节前后向来是消费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各类投诉的高发期。近日,记者在走访时听到不少左邻右舍在讨论今年春节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闹心事。

春节前后向来是消费的高峰期,同时也是各类投诉的高发期。近日,记者在走访时听到不少左邻右舍在讨论今年春节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闹心事。比如,年前购买的过节新衣在短时间内就暴露出了各种质量问题;过节购买的礼品存在假冒伪劣或者过期等问题。大家处理问题的态度也各有不同,有人选择了暗自吃亏,有人选择了与商家协商处理,有人则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权。那么,春节期间都有哪些常见的消费纠纷呢?市民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记者从市消委会云阳分会了解到,从今年春节期间的投诉情况来看,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服装、手机、旅游、食品、汽车等;投诉量虽然目前已接到并处理的案件仅有6起,但数量仍在不断增长中。而根据往年惯例,元宵节后市政府12345热线、镇江12315热线及省12366热线三大平台将有批量投诉单待处理。因此,针对历年春节消费投诉热点问题,专业调解人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有充分的维权意识。

1.服装类投诉

由于春节假期服装鞋帽类商品旺销,所以服装鞋帽也成了重点投诉内容,甚至常高居商品类投诉榜首。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网购服装未按新“消法”规定执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一些商家对服装和鞋的质量问题以不好判定责任、消费者人为损坏为由拒绝退换;服装出现裂缝、开线、洗后缩水、色牢度差等问题;服装标签标注的成分与实际不符,存在欺诈行为。

案例:“1200元的羽绒服就是这个样子吗?到处跑毛,一捏衣服,里面尽是羽毛杆,这样的羽绒服就不合格,我得退货!”2月7日,王女士满脸愤怒地向记者反映,称今年她过节穿的新衣是一件短款羽绒服,是年前时她在一家品牌服装专柜购买的,未料仅穿了几天就出现了严重的跑毛问题,为此她在走亲访友时都需要刻意疏远他人,这既让她感觉非常尴尬,又格外失面子。

王女士告诉记者,在这件羽绒服内侧的清洗标识上,注明的填充物含绒量为50%,面料为锦纶。但她有一位卖服装的好友在对这件衣服挤压揉搓之后,认为这件衣服面料密度不够,没有防止羽绒钻绒的功能,另外填充羽绒的含绒量低、毛片多也是造成羽绒服钻绒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王女士强烈要求商家退货。

消费提醒:选购日用百货时,尽量到知名度较高、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的大型商场,选择信誉较好的品牌。订购商品时应与商家就产品价格、材质、颜色、规格、售后等相关问题做出书面约定,以防出现订购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纠纷。目前鞋类产品无统一的国家三包规定,不同品牌的商家售后服务可能存在差异,购买前询问清楚。网购日用百货时,尽量选择知名的第三方购物平台,应注意选择信誉较好的供货商;尽量避免选择供货商所在地较远的商家,否则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维权成本会相对较高。购买时注意保留订单、对话截图。最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实体商场还是网购平台购物,均应索要购物发票作为凭证。

2.通讯类投诉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通讯产品类的投诉是越来越多,比如手机等电子产品质量及电信服务的数据流量、资费、信号等相关服务的投诉量都呈逐渐增长态势。据消费投诉调解人员介绍,通讯产品类投诉主要反映手机死机、无法充电、闪屏、通话质量差等质量问题,以及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拒绝退换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有的以手机须返厂检测为由推延售后服务。电信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电信运营商擅自开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争议、GPRS网络和手机信号不畅通、流量欠费停机等问题。互联网服务投诉的主要问题是网速慢、故障报修后维修不够及时有效等。

案例:陈女士因为原先用的旧手机出现了严重的卡顿现象,于是专程趁过年有优惠活动时新买了一部苹果6S手机,却不想在使用了约一周的时间后出现了充电器无法充电的问题。陈女士说,这部手机花费了她近两个月的工资,她也是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才买下的,没想到质量竟如此堪忧,让她非常气愤。随后,陈女士也向手机销售店反映了此问题,但售后人员却称,虽然手机及部件在保修期内,但充电器损坏是由于人为所造成,所以需要陈女士付费修理。对此,陈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做过损坏充电器的举动,强烈要求退货或换货。

消费提醒:购买通讯器材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凭证,一旦出现纠纷,及时、坚决进行维权,并督促商家做好维修记录,保修期内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予以退换。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商家拒不认账,可主动送检,一旦鉴定结果表明有问题,鉴定费用将由商家支付;在通讯服务方面,消费者在使用、开通相关服务时应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情况,不要被套餐服务或省钱的噱头迷惑,并要特别警惕不知情或捆绑的收费服务项目。此外,还应保留好开通业务的相关资料,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

3.食品类投诉

春节市场食品旺销,一些商家会专注于促销商品,从而忽视了日常管理和售后服务,导致消费争议增多,食品类申诉也因此居高不下。据介绍,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家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消费争议等问题。

案例:市民沈阿姨在年初五时到家附近的超市里采购了一批食材,准备年初六的亲友聚餐。但她回家后在将这些东西整理进冰箱时,发现两袋 “金锣肉粒多”火腿肠的其中一包竟然在2016年12月就过了期。“过期的这袋火腿肠还附赠了一包王中王火腿肠,也怪我不细心,应该早就想到商家之所以买一送一必是因为商品快过保质期了。”然而,当沈阿姨找到超市工作人员要求退货及赔偿时,工作人员却只同意退货,拒绝了赔偿。

消费提醒:根据往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投诉的特点,调解人员提醒,在实体店购买食品,要选择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店家购买;通过网络购买食品,应查看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选择亮照经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网店。采购年货时,应重点查看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另外,购买食品要注意索取和保存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在网上购买食品,要注意留好订货单、发货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等相关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及时维权。一旦购买的食品食用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并保留购物凭据和就医的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

4.汽车类投诉

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交通工具也越来越普及,而消费者对交通工具及运输服务类的投诉也逐渐成为了热点。据介绍,消费者对交通工具类的投诉主要是反映购买新车不能按时提车、车辆维修故意拖延、购车反悔无法退还定金等。交通运输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随意涨价、未按时发车等。

案例:马先生自从结婚后就从珥陵老家搬到了开发区居住,虽然距离工作单位近了许多,但每到过年时,就会因没有汽车出行而犯愁,导致到乡下走亲访友非常的不方便。直至年前,马先生的好友约他一起到汽车销售店看车,原本还在犹豫要不要买车的他,因未能经得住诱惑,最终看中了一辆三厢小轿车,并当场支付了4000元定金。然而,当马先生回到家后,妻子却劝说马先生退车,因为眼下二人还款压力大,经济条件有限。马先生再三思考后,认为妻子的话有道理,于是找到汽车销售店,要求退还定金。但汽车销售方拒绝了马先生的要求,理由是购车定金向来不予退还,而且保险和贷款已经在帮客户代为办理,汽车也已经从外地调配过来。

消费提醒:在此类消费过程中,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擅自违约是当前造成消费纠纷的主因。调解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购车等大宗消费时,一定要把好合同签订关,仔细推敲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避免陷入格式合同陷阱,不要被商家的营销概念忽悠了。尤其不要轻易预付订金,如果确需付订金的话,也要在订金单上明确概念,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5.旅游类投诉

春节黄金周是旅游的好时机,不少市民都会趁此机会外出游玩一番,但在旅游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糟心事,导致春节旅游类投诉成为一大热点。据介绍,消费者主要反映旅游票务纠纷、旅游景点缩水、导游服务欠佳、旅游餐宿与约定不符等。

案例:市民刘先生在今年春节期间参加了由网上一旅行社组织的赴泰7日游。在出行前,刘先生已向旅行社支付自费项目费用1000元。但在旅游期间,导游却擅自减少了两个自费项目景点。而后,泰国导游又强行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强迫游客支付1500元人民币。不仅如此,刘先生表示,合同中注明入住的是四星级海景房。但到了目的地后,却被告之入住的是正在参加四星级评定的三星级酒店。对此,旅行社非但不表示歉意,而且态度生硬。

郦先生也在春节期间去云南旅游了一番,但在中途导游未经游客同意,更改自费项目,让游客多花费了60元。同时,还随意改变行程,强迫购物,压缩全部旅游景点游览时间。

消费提醒:旅游者参团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索取正规发票。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购物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如果在旅途中发生消费纠纷,游客应理性维权,正确的做法是:一方面积极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另一方面注意取证,要收集保全相关材料。如纠纷一时无法解决,待旅游行程结束回程后,可持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质监机构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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