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遇纠纷 职场人该如何维权?

核心提示: 春节长假过后,“上班族”们也重返职场。本报记者特邀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的袁书珍律师就劳动者广泛关注的春节劳动维权问题,为读者指点迷津。

春节遇纠纷 职场人该如何维权?

请听律师为劳动者指点迷津

春节长假过后,“上班族”们也重返职场。本报记者特邀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的袁书珍律师就劳动者广泛关注的春节劳动维权问题,为读者指点迷津。

春节拒绝加班丢工作?

春节是中国人最为重视的传统节日之一。大多数人想在春节里与家人团聚,好好休息一下。而对小丽来说,2016年的春节对她来说既幸福又苦恼。这年春节,在丹阳工作的她拒绝公司春节加班的要求,回到老家与家人过了一个团圆年,年后按时回到单位的她却发现自己失业了。主管表示,在春节期间,因为她缺勤,工作已经由人顶替了。那么,公司要求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吗?

袁书珍分析,《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公司要求员工工作超过上述时间的,员工可以拒绝。也就是说,春节放假的七天分别属于法定休假日与法定休息日,属于员工依法有权休息、休假的时间,员工只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相应劳动,不想在春节加班,可以拒绝企业的加班要求,这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也不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得以此为据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难免有人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多拿些加班费。袁书珍律师表示,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是法定休假日,其余四天属于法定休息日。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应当按照员工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该天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在另外四天要求员工上班的,则应当安排员工补休,或者按照员工工资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长假和年休假能一起休吗?

在湖南工作的小美,今年过年回家结婚,但春节长假加三天婚假一共才十天,感觉很不过瘾,想着还有十天年休假,就打算在丹阳多待几天,等过了元宵节再上班。

袁书珍律师提醒,小美姑娘得赶紧回公司办理休假手续。年休假确实是员工的法定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但是这并不等于员工可以自己安排年休假的日期。”袁书珍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希望在春节长假的基础上利用年休假获得更长时间的休息,则应当与企业充分协商,取得企业的同意,方得休假。否则,即使员工还有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如果自作主张休息的话,也可能构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构成旷工,甚至可能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请大家不要随意“任性”。

跳槽后,与老东家如何“结清”账目?

电脑工程师小刘春节后就要开始新的“旅程”——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工作。但老东家扣发了1月份的工资使他非常郁闷。“2月3日是发工资的日子,我没有收到银行短信,意味着我上个月白干了。”

袁书珍律师表示,有些单位不发离职职工的最后一个月工资成了“惯例”。这是对职工权利的侵犯。当然不同用人单位,发工资有些采取的是在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前先付工资的办法,有些则是先做后付。像小刘就属于后一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都应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报酬。否则,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工资。

加班费、年休假和年终奖未结算,还能拿得到吗?

袁书珍律师分析,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属于员工的劳动报酬之一,是员工的合法收入。企业应当在每个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支付员工工资,不管该员工是否仍是本公司员工。如果员工离职时工资结算周期未结束的,则员工完全有权等待该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年终奖则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至于年休假,除非员工自动放弃年休假权利,否则员工离职前要求休假,但公司未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在员工离职前安排员工补休未休年休假。或者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英尚  小许)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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