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弟弟证件购票乘车被拘留

核心提示: 经查,该男子叫张仁友(24岁,陕西籍),使用其弟弟的张仁刚(23岁,陕西籍)的身份证购买了当日G7114次丹阳至南京的车票,并使用其弟弟张仁刚的身份证进站乘车被查。而张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本报讯 春节将至,我市各大火车站及客运站也迎来了客流量高峰期。虽然人流加大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但我市各车站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春运期间站场安全有序。

近日,丹阳站北广场执勤民警小邱正带领车站工作人员在进站口对进站候车的旅客进行实名制验证。突然,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张姓年轻男子所持的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似乎有所差别。于是,民警小邱便上前作进一步询问,虽然该男子当即就报出了证件上的名字,但其讲话时始终不敢抬头且明显躲闪工作人员目光。

“为了确保其人、票、证身份一致,我又再一次追问,结果他顶不住压力,当即承认了自己撒了谎。”小邱告诉记者,这位男子坦白自己冒用了弟弟的身份证来购票乘车。

“这位姓张的小伙子说自己的身份证件丢了,但又急着乘车。于是他就想到了用弟弟的身份证,因为他和弟弟两人长得很像,而且名字也仅仅差了一个字。”

随后,民警以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将其口头传唤至丹阳站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张仁友(24岁,陕西籍),使用其弟弟的张仁刚(23岁,陕西籍)的身份证购买了当日G7114次丹阳至南京的车票,并使用其弟弟张仁刚的身份证进站乘车被查。而张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违法行为,由丹阳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鉴于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旅客朋友,购票乘车请务必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若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遗忘、丢失,也切勿冒用他人证件,可至铁路公安机关制作临时身份证件用于购票乘车。

(陈哲 尹媛)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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