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假生意人”做生意 这个年过不安稳了

核心提示: 临近春节,可市民张某这个年注定是过不安稳了,谁叫他与一个“假生意人”做生意呢。

本报讯 临近春节,可市民张某这个年注定是过不安稳了,谁叫他与一个“假生意人”做生意呢。

张某在一家公司做推销,据他回忆,他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开了一家小公司,可以用他推销的商品。于是,2015年1月至6月期间,李某先后多次在张某这里赊购商品,尚欠货款40000元。2016年9月12日,李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份,上面写有:李某欠货款肆万元,此款于2016年12月31日前归还。欠条的落款处还写有姓名、地址,还写有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张某拿到欠条后便耐心等待李某到期还款,可过了2017年元旦,也不见李某还款,张某便打电话找李某,想催他还款,但李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再到他那家小公司去看看,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眼看马上就要过年,张某只能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李某支付货款40000元及其利息。

法庭经审理查明,原告张某在诉状中所写的被告李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全都是假的,由于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庭最后依法裁定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考虑到李某有可能涉嫌诈骗,承办法官提醒张某应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张某这才如梦方醒。

商者,当以诚信为本。不守诚信甚至坑蒙拐骗,必将受到生意规则和法律的惩罚。本案中采用虚假身份信息向他人出具4万元欠条的李某,是否构成犯罪暂且不论。但法官提醒,作为类似张某的供货者却应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与陌生人做生意一定要慎之又慎,要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必要时还应当进行声像录制,以防日后口说无凭,没有证据就很难维权。

当下,骗子骗技层出不穷,我们每个人都要提高警惕,不断学习,多了解骗子行骗的相关信息,以防被骗!

(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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