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年1月20日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核心提示: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魏国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魏国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计划提出的建议。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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