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起,我市正式开始施行非现场执法记分管理措施。就广受驾驶人关心的被记满12分之后的学习教育问题,12日,交警部门进行了详细解释。警方介绍,为方便驾驶人学习培训,交警部门在“满分教育”实施中,采取了“不收费、二选一、暂停一次”等便民措施。
文/ 王国禹 谈德捷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将会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驾驶人必须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这种学习培训,一般称之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
“满分教育”不收费 不得强制入协会
根据公安部规定,驾驶人满分教育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公安交警部门不收取任何培训学习费用。此外,行业协会、教育学校、企业等社会力量,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参与,不得强制要求驾驶人加入行业协会。
学习7天每天4小时 教育模式“二选一”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和驾驶人学习培训工作实际,交警采取了现场教育与体验教育相结合的“满分教育”形式,并有“现场教育”和“体验教育”两个教育模式,供学员选择。“现场教育”形式主要是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相关知识,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学员交流学习体会,组织驾驶人开展签署保证书和宣誓等。简单的说,就是到“交通安全学校”上课。
“体验教育”形式目前主要是组织驾驶人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路面交通文明劝导体验,以及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等。通俗地讲,就是到公安交警部门参加交通安全文明体验、劝导等公益社会活动。
公安部规定,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
交警解释,另外还将有两种“满分教育”培训模式供参加学习的驾驶人自愿选择。一种是“7天上课”模式,即参加7天的“现场教育”。另一种是“3+4”或“5+2”培训,也就是驾驶人参加3天的“现场教育”,再由公安交警部门安排到就近的地点,参加4天的“体验教育”。如果是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那就是“5+2”培训。
“满分教育”就近学习 可以申请一次暂停
因违法记分超过12分,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扣留后,驾驶人凭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到车管所预约报名参加“满分教育”。并且,自愿选择“3+4”或“5+2”模式的学员,交警部门还会根据驾驶人的需求,安排在就近的交警岗位参加“体验教育”,方便学员学习教育。根据规定,满分教育需连续进行。考虑到学员在培训期间可能会遇有特殊情况,学员可提出一次暂停申请,经交警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预约下次继续参加满分教育未完成的课程。
警方还介绍,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的有效期为3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满分教育。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存在由他人替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场、或者每天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的,将会被取消本次参加教育资格,重新预约参加教育。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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