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的公告

(2017年1月5日政协丹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核心提示: 政协丹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至19日在丹阳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

政协丹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至19日在丹阳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阅其他专题报告,并围绕报告进行讨论;集中视察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举行大会发言;选举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通过提案预审查报告;通过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政协丹阳市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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