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已开始,请参合对象(包括学生)于12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外来人员到常住地)村(居)委会或镇(区、街道)政府指定地点缴费参合。2017年筹资标准70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00元/人,个人缴纳200元/人。

咨询电话:86505045

丹阳市合管办

2016年12月

 

责任编辑:汤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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