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假离婚“弄假成真”难收场

核心提示: 最近刚刚热映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和前夫秦玉河为了某种目的规避政策而假离婚,最后引发尴尬,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记者梳理了几起现实生活中典型的假离婚案,并邀请丹阳法院法官分析了当下假离婚存在的主要形式,希望以此提醒广大民众,假离婚也易“弄假成真”,存在极大风险。

假作真时真亦假

当心假离婚“弄假成真”难收场

最近刚刚热映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和前夫秦玉河为了某种目的规避政策而假离婚,最后引发尴尬,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记者梳理了几起现实生活中典型的假离婚案,并邀请丹阳法院法官分析了当下假离婚存在的主要形式,希望以此提醒广大民众,假离婚也易“弄假成真”,存在极大风险。

【案例一】为多分房,离婚后再与小姨子结婚

丹阳某地拆迁,张某(男)和李某夫妻俩所住的房屋面临拆迁,按当时的拆迁政策,他们可以获得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后来,张某和李某为了多拿房,遂商量着假离婚,并且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签署拆迁协议前,张某为增加户口,便和小姨子商量“假结婚”,随后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离婚心意是假,结婚心意也是假,但他们履行的手续都是真的。最终,他们3人总计获得了3套中等面积大小的房屋,“原配”李某单独拿走一套房屋。

然而,分到房后,当张某向“原配”李某提出复婚时却被拒绝了。李某称:“当初和你结婚是屈就。”张某听后虽然伤心,但也没有办法。然而,令张某意想不到的是,他向小姨子提出:“既然当初我们是假结婚,现在就把离婚手续办了吧。”小姨子竟然不同意离婚,除非分给她一套房子。由于张某和小姨子在法律上已是真夫妻关系,后来张某只好分了一套房子给小姨子才把婚离了。

【案例二】假离婚买二套房,真离婚时析产难

丹阳人刘某在苏州工业园区工作,2013年看中了某开发商的一处楼盘,不料限购令一出,原先已拥有一套房产的他要想再买一套就不行了。于是,刘某和妻子孙某约定先去离婚,现有的房产归到妻子名下,之后二人复婚,由名下无房的刘某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获取更大的优惠。

刘某房子买到手后,两人复婚。可复婚一年多,刘某与妻子开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眼见婚姻走到尽头,决定真离婚。可是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夫妻俩出现了分歧。

“原来那套房在我们复婚前就登记在我名下的,是我个人财产,不能分。第二套是我们婚后买的,离了也有我一半。”妻子的说法让刘某不能接受,于是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请求分割财产。

法官查明,涉案的两套房确实由刘某及其父母承担购房款,而孙某提出的财产分割要求只是在和刘某怄气。经调解,双方离婚,在房屋析产方面,刘某获得两套房,并补偿孙女士30万余元。

【案例三】因动迁假离婚,生纠纷赶“前夫”

市民张某与妻子李某结婚近30年,儿子也已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置办新房。2014年,夫妻俩听说他们居住的房屋可能动迁,商量后决定假离婚分别立户以多分房屋,分得房子后把其中一套房产留给儿子,两人再复婚。2014年12月5日,两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2015年2月,张某相中一套二手房,为规避动迁协议限制,他将购房款打到李某银行卡里,由李某出面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两人也搬到这套房子里面居住,原先的房屋留给儿子继续住。

可后来张某与李某对于买房款、动迁款分配产生分歧,矛盾升级。2015年12月,李某拨打110,要求警方把“前夫”驱赶出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一纸诉状,将“妻子”李某告到了法院。

张某拿出银行转账明细等证据,要求李某过户这套二手房或者归还购房款85万元。经过法院调解,张某和李某决定双方都住在该房屋,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

【法官说法】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假离婚

近年来,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或者为了享受税收、首付比例、贷款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夫妻之间假离婚、真购房的现象并不鲜见。由于夫妻双方对于假离婚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约定不清,一旦发生双方未曾预想到的突发情况,产生形形色色的纠纷就在所难免。丹阳法院耿振英法官表示,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一旦办了手续就是离婚。即便签了复婚协议,任何一方反悔,该协议都不能制约另一方。

据耿振英介绍,现实生活中假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假离婚是夫妻双方虽然本意上是假离,但履行的离婚手续是真的,他们的婚姻关系宣告解除,在法律上已经生效。所谓的假离婚,其目的在于通过改变婚姻状况或个人财产状况,规避法律、政策限制,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夫妻一旦离婚,其共有财产就会面临分割,为了达到名下无财产的目的,当事人往往会将房产、车辆、存款通过协议的方式处分至另一方名下。即使复婚也同样存在很多财产风险,比如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离婚后复婚前购置的财产很有可能变成一方个人财产等。现实中有的夫妻办离婚手续时,在财产的约定、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草率约定,一旦事后出现变故,反悔时就出现很大麻烦。因此,这一类的假离婚存在极大风险。

另一种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使用伪造的离婚证骗取相关部门获得某种利益。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经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的夫妻关系仍有效,他们为规避政策进行假离婚时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而是伪造了离婚证。这类假离婚是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立 小许)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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