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活两年多却不愿去领证 这个男子究竟想干啥?

核心提示: 2014年3月,同在丹阳打工的吕某(女)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彼此都感觉不错,坚信对方就是能相携共度一生的人,于是很快他们就择一吉日小范围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本报讯 2014年3月,同在丹阳打工的吕某(女)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彼此都感觉不错,坚信对方就是能相携共度一生的人,于是很快他们就择一吉日小范围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总体而言还算不错。不久后,吕某就怀孕了,经过煎熬的怀胎十月,生育了一子。原本以为,有了儿子,生活中会增添更多乐趣,没想到是生育之后,两人面临的问题变多,压力也随之而来。因为孩子的养育问题,两人常常闹得不欢而散。此时,吕某坚持要与李某去领结婚证。

面对生活的压力,对于李某来说那结婚证就是束缚,所以他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但吕某不同,就算是一种形式,有和没有还是有很大的区别,这样无名无分的日子任谁也过不下去。而且在吕某看来,李某一直不肯进行婚姻登记不知是心里有鬼还是压根就不想负责,这件事就像一根刺一般,嵌在吕某的心坎。

无数次的询问无果后自然就是无数次的争吵,渐渐地,吕某心灰意冷,如今李某对她而言就是一个渣男,这样的人就该一脚踹开,再不相见。于是,吕某向李某提出,想独自抚养孩子,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和将同居前个人财产归还。吕某的做法,正合李某之意,东西可以归还,但儿子是他的绝不可能给她。

吕某没想到李某这么不要脸,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吕某和李某的儿子目前还未满两周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判决孩子归吕某抚养,李某按月付抚养费。

(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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