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视财如命 妻子心灰意冷

核心提示: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钱财,世人并不忌讳对其的欲望,脱离钱想要在社会上生存下去,简直比登天还难。“吸血鬼”、“一毛不拔”、“铁公鸡”等都是用来形容抠门、爱财之人,当然这都没有错,但如果对待另一半也这样,见外的成分就有点重了。

本报讯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钱财,世人并不忌讳对其的欲望,脱离钱想要在社会上生存下去,简直比登天还难。“吸血鬼”、“一毛不拔”、“铁公鸡”等都是用来形容抠门、爱财之人,当然这都没有错,但如果对待另一半也这样,见外的成分就有点重了。

张某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2008年,谢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接触一段时间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很快就结婚。不知是了解时间短,还是其他什么缘由,两人婚后感情一直不是太好,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和冲突。对一些小矛盾,谢某都是抱着和为贵的想法而息事宁人,即使对张某“吝啬鬼”的形象也一忍再忍。

张某生性看钱看得比较重,精于对金钱的算计,从不让谢某插手他的收入,并且对谢某甚是防备,因此结婚数年两人都是各管各的钱。近日,两人因为一笔巨款吵得不可开交。事情是这样的,婚后,两人集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有50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本来在拆迁之前谢某和张某已经商议好协议离婚,拆迁款分一半给谢某,但是等拆迁款到手后张某又后悔了。

在钱的面前,张某基本六亲不认,经过这件事,谢某已经心灰意冷,但怎样才能拿回相应的权益呢?为此她咨询了律师。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的袁书珍律师认为,这笔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张某无权私自使用这笔款项。

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持,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抚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抚养的义务。张某防妻子像防贼似的行为,从一开始就将这段婚姻推向了深渊。无论将来他们的财产如何分割,张某对这桩失败的婚姻都应负主要责任。

(英尚  小许)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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