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夫曾出轨 前妻诉求赔偿精神损害

核心提示: 当初轻易就离婚了,放一对苟且之人逍遥快活,周某觉得自己白白地被利用了,很是气愤。为讨回公道,周某起诉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本报讯 两个感情破裂的人与其痛苦地绑在一起,不如趁早分开。选择离婚,有人是不想两个人痛苦,有的人却预谋已久正中下怀。十年前周某(女)和张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由于感情不和,张某向周某提出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调解书的主要内容为,双方自愿离婚,张某一次性给周某人民币4万元,双方互不再追究。

本以为这辈子会老死不相往来,周某却在不久前发现了张某的阴谋。那天在街上,周某偶遇张某,他牵着一个与自己女儿年纪相仿的男孩。后经打听,这是张某后来结婚生的儿子,仅比他们的女儿小5个月。经时间推算,张某早就出轨了,而周某一直被蒙在鼓里,感觉被泼了一盆水。

当初轻易就离婚了,放一对苟且之人逍遥快活,周某觉得自己白白地被利用了,很是气愤。为讨回公道,周某起诉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对此,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的袁书珍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四十六条规定,由于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被告张某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并生育一子,导致离婚,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支持原告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英尚 小许)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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