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核心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应用地单位申请,拟将下列三宗地按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现将划拨方案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应用地单位申请,拟将下列三宗地按划拨方式进行供地,现将划拨方案公告如下: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汤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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