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盛宴”之中有陷阱
律师呼吁:遇到欺诈行为应勇于维权
今年的“双十一”到底有多疯狂?在广大消费者买买买的同时,各项数据也在不断刷新:52秒破10亿元;12小时销售额超807亿……然而,这场网购盛宴的背后却也是陷阱丛生。据了解,在去年的“双十一”网购中,诸如超卖、暗中抬价等现象遭到了消费者的强烈诟病。
违法行为随处可见
之所以选择在“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购买商品,市民小徐的答案很简单——便宜,价格相当于打了5折”,而这也是大多数消费者选择在电商购物的主要原因。但渐渐的,消费者发现“便宜”这个主打原因似乎越来越不靠谱了。“‘双十一狂欢购物’就是一个陷阱。一件相同的商品,一个月前就加入购物车,那时158元,现在它搞‘双十一,5折’,活动价为152元。打了5折,才便宜6块钱。原来,商家把原商品价格调高之后,才给亲们打了个5折”;11月11日不减价,还涨价。11月10日的成交记录是218元,现在标价是所谓的原价726元促销价268元”;“又被忽悠了,上午这款热水器639元,广告说凌晨599元,结果我熬到这会儿,京东涨价到899元,天理何在!”……在微博中,上述吐槽随处可见。“打折之前,暗中抬价”、人气赚够,特价’缺货”、假货水货,鱼目混珠”、“双十一最低,只是传说”等成为“双十一”网购中的几大陷阱。
“上述提到的乱象均属于不同的违法情况。”来自云阳法律服务所的律师秦俊辉对记者分析说,其中最严重的是假货水货的问题,不论是按照原价还是打折促销过程中,商家均应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或服务。这不能因为促销或打折而免责。可以说一个极端的例子,即使是诸如买一赠一过程中的赠品出现假货水货,商家也是必须负责任的,否则就是对消费者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人身损害等,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针对“特价缺货”和“暗中抬价”,秦律师认为,这都反映出商家并非在进行一场“真诚的打折促销活动”。“若出现上述两个情况,那商家标注的价格就存在虚假甚至是欺诈的成分。”秦律师向记者介绍说,现在商家有一种很普遍的‘暗中抬价’的欺诈行为,比如说某件商品在促销前正常销售80元。在‘双十一’的时候,打出广告说5折出售,售价50元。商家给出的原因是,先前是按照8折出售,现在是恢复原价100元的5折出售。这种现象可以说并不鲜见,而且是一些不良商家的惯用手段。消费者碰到这种欺诈行为,若当时不知道,事后随时发现可以随时向商家索赔。但这里有关键的一点是,消费者要保留证据,也就是商家促销前的价格。”秦律师说,若商家对于消费者提出的价格出入有异议,那么举证责任将会转移到商家。比如商家就要对以前卖80元是打了8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长此以往商家的欺诈行为是可以得到遏制的。
“至于特价缺货,商家在‘双十一’前就会打出广告,说哪种商品会进行特价,只要其中有价格明确的产品以及数量,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构成了建立合同关系中的第一步——要约,消费者在点击购买付款时就构成了建立合同关系的第二步——承诺。从法律上来说,要约和承诺这两步完成,合同就成立。”秦律师介绍说,发出要约的时候,必须写明特价商品数量,若没有写明,消费者进行购买后出现缺货等,商家就是违约。”
取证难成维权障碍
目前网络购物环境在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特殊性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亟待突破的难题。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商务领域侵权现象屡屡发生,一个原因是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大多数情况下商家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消费者获得的赔偿远远低于商家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收益,更不能起到惩罚违规商家的作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大提高了对于网购消费者的整体保障力度,比如说网购7日内可以“反悔”、单方格式条款无效、耐用消费品由经营者举证、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等,可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网购这方面迈出了很大一步。”“但这里面存在一个平衡的问题,因为网络购物仍属于新兴事物,若管得太严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若管得太松则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秦律师说,“应该说,目前消法修订之后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完善,只有在有了这样的进步之后,在面对比如今年‘双十一’出现的问题,才能再进行细化甚至是细则的制定。比如说惩罚性赔偿的力度不够,可以提高赔偿的金额倍数,以此让消费者能够收回维权成本激励消费者进行维权。实际上,消费者勇于维权是给商家的最大压力,能够有效遏制商家的违法行为。”(马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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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运输途中遇到“异常情况”到底是真是假?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民小张在朋友圈里晒出了一张“有意思”的“物流详情”截图,随即引来不少朋友评论。从图中,可以看出。小张的快递于11月11日当天便被商家打包出库,翌日,快递便到了镇江市,然而,就在当晚的十一时,物流详情中显示,小张的包裹在运输途中遇到异常情况(车辆、人员事故等)延误……小张在晒了截图后,有些担忧地表示,难道是快递车翻了?
不过,记者在小张手机的评论栏中发现,除了站出来给小张“点赞”、慰问”的,还有几个人在评论中表示,自己身边也有家人和朋友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车辆、人员事故恰巧都发生在“双十一”?有这样凑巧的事情吗?对此,小张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也算是资深的“剁手党”了,怎么以前就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我市EMS快递小哥王宏(化名)。当记者将小张的疑虑转述给王师傅后,王师傅表示,小张的怀疑不无道理。“每年的‘双十一’都是快递的高峰期。”王师傅说,“说是‘双十一’,但快递公司真正开始忙碌是从12日开始的,毕竟11日大多数人是下单,商家通知快递取货一般要到12日,甚至还要往后推几天。眼下是快递最忙的时候,难保不会出现‘爆仓’的情况。说得通俗点,小张的快递很可能到了镇江后遇到了‘交通堵塞’,无法按平时的速率进行送递工作。”虽然这样的情况到底属不属于快递公司所说的“异常情况”难以分辨,但王师傅坦言,眼下每个快递公司都十分忙碌,即使在多数快递公司聘请了临时快递员的情况下,快递小哥们也每天都在加班加点的送快递,可以说也是使出了‘洪荒之力’了。“无论是商品迟迟没有被商家打包还是快递在运输途中进程缓慢,都希望消费者能够给予一定的理解,毕竟这海量的快递都是靠人力在运送。”王师傅说道。
(马骏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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