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丹界路滨江新城红绿灯往西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摩托车撞了行人后弃车逃逸。交警部门在“电子警察”的帮助下,经过数小时的耐心细致侦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据悉,这是今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通过“电子警察”成功破获的又一起肇事逃逸案。
警方介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俗称“电子警察”,分为实时抓拍照相和全时视频摄录两种。“电子警察”上岗,实现全天候监控,既能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进行交通指挥控制,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又能对道路上车辆闯红灯、逆行、超速、越线行驶、违法停车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捕捉抓拍;同时,更是交警部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打击肇事逃逸违法犯罪的一枚利器。
去年4月10日凌晨2时17分,312国道折柳红绿灯处,一辆安徽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在现场勘查中通过受害人遗留的血迹方向推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极有可能在被牵引车撞击倒地后又遭其它车辆碾压。为此,办案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与图像抓拍。监控录像显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撞倒地后,又被一辆相对方向驶来的南京牌照的半挂车碾压。同时,民警查看监控后还发现,监控显示案发前安徽号牌的半挂车内有2名驾乘人员,而办案民警到达现场时只有一人在现场。经盘问,现场的李某称自己就是驾驶人,事发当时车上的确是两个人,另一个人(姜某)只是乘员,事故发生后姜某报了警后就离开了。然而,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前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路面行车轨迹,却发现案发前驾车人穿的是黑色的衣服,而自称是开车人的李某穿的却是白底格子状的衬衫。
在有力证据和民警的突击审讯下,李某只得供出实情:原来所谓的乘员姜某才是案发时驾车的肇事真凶。案发后,由于姜某2014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安徽警方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当时还处于无证驾驶状态。为躲避法律追究,又以为天黑无人知晓,就让李某冒名顶替自己为肇事驾驶员,自己弃车逃逸。然而,一段监控视频就让他很快现了形。
采访中,交警部门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多起肇事逃逸事故中,交警部门均通过电子监控获取线索,从而使逃逸案件得到及时侦破。电子警察”为侦破肇事逃逸案件,可谓立下了汗马功劳。不过,交警部门也提醒,发生事故后,驾驶员不要抱侥幸心理、能跑就跑的态度,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不进行任何赔付。为此,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或投案自首,以便争取从轻处理,逃逸只能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王国禹 许建彪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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