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调头、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这都是时下街头存在的非机动车的种种乱象。殊不知,如此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也危害着包括自身在内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成为让人头疼的“马路杀手”。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在我市发生的大小交通事故中,和自行车、电动车有牵连的就占了很大一部分。
文/摄王国禹
记者目击:非机动车乱象频现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新市口十字路口看到,一位骑电动车闯红灯的男子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经过交警的一番现场教育,该男子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因赶时间而闯红灯了。3分钟后,该男子离开现场,后面又有一辆电动车无视红灯的存在而准备冲过路口。执勤交警快速上前将其拦停。谈及闯红灯原因,该男子竟然以家中来客人,因赶着回家做晚饭而侥幸闯红灯。在现场,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告诫他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能因赶时间而漠视交通法规。
在人寿公司门口新建的十字路口处,记者看到机动车道内车辆川流不息,但一些非机动车却频频出现在车流密集的机动车道上,左冲右突,险象环生。只见一名中年女子骑着电动车在黄线中间左闪右躲,驶至路口时,被交警及时拦下。让记者感到可笑的是,该女子之所以驶上机动车道,竟然说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速度比较快。随后,记者又见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飞快地横穿马路,这一幕真让人为其捏把汗。在短短10分钟里,记者就见到8辆电动车在该路口横穿马路。真是太危险了,这种车不但速度快,而且还从那些等红灯的车子后面突然冲出来,发现情况,刹车根本来不及。”一名出租车司机表示,这些人是在拿生命当儿戏,太不值得了。”随后,记者走访了丹凤南路、南环路等城区主干道,随处可见一些非机动车车主存在不按规定行驶的行为,诸如抢占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超速等等。由于交通违法行为不断,造成险象环生。
典型案例:非机动车引发事故多
也许,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仍心存侥幸心理,纵然有时遇到些突发状况,但事故不也没有遇到?那么,我们先看看近期发生的两个真实案例。
7月23日傍晚,开发区玉泉路和开发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悲剧,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沿着玉泉路由南往北骑行。当行至路口时,在对面红灯亮起的情况下,该男子依旧加速穿行于车流中,不慎被一辆由东往西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倒,该男子当场死亡。
9月7日12时许,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开发区陈家村村级道路,由北往南右转弯进入丹桂路时,不慎撞上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徐某当场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民警表示,闯红灯、横穿道路、抢走机动车道……类似的情况,大量出现在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只要是涉及非机动车的事故,驾驶人几乎都负有一定责任。根据法院不少案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方有过错的比例高达60%。
乱象剖析:交通意识淡薄为主因
“如今,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随心所欲,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关的交通法律意识。目前,有关道路交通法规未对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作强制要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多数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意识比较淡薄,行驶在马路上,随心所欲,总认为机动车不敢碰他,从而导致违法行为多发。同时,由于驾驶非机动车的市民,大多数经济状况一般,这让交警部门在处罚时就显得比较人性化,能教育就教育,尽量不处罚。”此外,执法环境差也加剧了执法难度。一位经常在路面执勤的民警向记者坦言,电动车违法时,如果对驾驶人进行罚款,驾驶人肯定会情绪激动,不愿接受,甚至还出言辱骂。
法院有关人士也表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电动车、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都未纳入强制保险范畴。这类使用非机动车的市民,家庭经济一般,赔付能力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有责无能”的矛盾突出,给事故的赔偿调解工作带来极大困扰。而机动车有国家强制实施的交强险,因而一旦发生事故,受损失一方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救济。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希望广大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这既是对自己生命的珍惜,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不能只图方便,而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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