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总投资4000余万元对30个经济薄弱村开展扶持试点

核心提示: 试点将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调动村级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加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使...

经过竞争性立项,今年丹阳市被列为全省12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市、区)之一。丹阳市确定在30个年经营性收入在7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进行试点,其中,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为主要实现形式的行政村10家,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实现形式的行政村4家,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实现形式的行政村16家。

试点将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调动村级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加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使村集体经济有持续稳定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试点项目总投资4234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所有建设项目预计在2017年6月前建设完成,整个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加村级集体收益510余万元。

8月31日,在丹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会议上,丹阳代市长黄春年指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要富民,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丹阳市农村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他要求各试点村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思考,充分调动村级各方的积极性,探索出适合本村发展的特色之路;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做好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要把试点工作和我市农村工作转型以及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努力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龚佩玉 蒋须俊 庄英)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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