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会毁了孩子一生

核心提示: 一位曾在童年遭受父亲家暴的女孩说,她的童年就是一场噩梦:“直到现在,我回忆童年,仍然很难想起有哪些快乐的日子,总觉着过得苦不堪言。

        

 【案例】

夜深人静的时候,小浩浩总会躲在被子里哭泣。

“小浩浩是一个10岁的男孩,因为父母之间长期的家庭暴力影响,他变得不爱表达,胆怯,甚至有过离家出走的经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耿振美曾对受家暴影响的未成年人做过心理辅导,她发现,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潜在的心理伤害非常大。

研究表明,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后果,不会止于暴力关系中的双方,还会延伸到下一代身上,大多有暴力倾向的孩子都是在家暴环境中长大的。

耿振美还讲述了这样一则案例:一位曾在童年遭受父亲家暴的女孩说,她的童年就是一场噩梦:“直到现在,我回忆童年,仍然很难想起有哪些快乐的日子,总觉着过得苦不堪言。

孩子的世界是很单纯的,那时候的我并不会觉得父母会有错误,只觉得自己是个坏孩子才总是挨打,直到长大后,我才明白原来父母也不是全部正确的,他们会因为自己莫名的理由和不高兴开始施暴。我自己也开始慢慢变得冷漠,觉得对亲情毫无感觉,有时候会感到自己很冷血,无论现在父母怎么样关怀,我只会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而不会长久地感动。”“再说说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是让我最寒心的事情,虽然从小到大挨的打不计其数,这件事我却最深刻。记得那是大年三十,我虽然一如既往的战战兢兢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就会招来毒打,但我还是打碎了一只碗,就因为这只打碎的碗被父亲用皮带头打得无处躲,浑身是伤,听着那些咒骂,最后是在这大年三十的晚上,穿着一身单衣跪在冷得极致的院子里,看着屋里的灯光,那年除夕夜的12点,我看到了我人生觉得最美的烟花,美得让人发抖。”

【分析】

作为心理咨询师,耿振美告诉记者,“最让我痛心的,就是面对孩子在家庭遭受严重伤害案件时的无可奈何。”更让她苦恼痛心的是,除非孩子被打死、打残,否则,面对这些丧心病狂的案件,往往无可奈何。

耿振美说,在家暴环境里长大的孩子在性格、能力上会有很多缺陷。

比如胆小畏缩,沉默寡言,交际障碍,能力低下。同时还有可能出现抑郁、强迫等心理疾病和内分泌失调、发育不良等生理疾病。有一部分人即便已经成年,依然在做任何事情时都有心理阴影。

“凡是问题学生,无一例外都是常挨父母打的。”复制父母的家暴模式,这是受家暴影响的未成年人进入婚姻家庭后,一个无法摆脱的魔咒。这也是耿振美所担心的,在暴力家庭成长的孩子多会继承暴力倾向,使家庭暴力出现代际传承,“从小挨打容易让孩子错误地认为,暴力是合理的,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针对未成年人家暴的案例。

2007年,原告余某某与被告罗某离婚,婚生女孩罗某某(2001年12月26日出生)由被    告罗某抚养。2011年12月28日,原告向法院诉称,被告长期在外打工,女儿罗某某与祖母和大伯共同生活期间,罗某某经常遭受殴打和辱骂,且罗某某与离异的大伯同住一室,随时可能遭受性侵犯。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女儿的伤情鉴定书及其要求与母亲共同生活的书信等证据,并请求法院判令变更女儿罗某某由原告抚养。诉讼过程中,罗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法院认为,申请人罗某某在与被申请人余某金、罗某衡共同生活期间多次无故遭受殴打,且有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为证,申请人罗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余某金、罗某衡殴打、威胁、辱骂、骚扰、跟踪申请人罗某某,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之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变更了抚养权,此案在一周内结案,未成年人罗某某在最短的时间摆脱了家庭暴力。

法院立案庭庭长耿振英认为,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说明家暴不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她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下一代的成长环境,作为父母更有责任停止家暴,让孩子能健康成长,套用一句广告语“没有家暴就没有伤害!” (小许)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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