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市环保局上半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件,处罚金额191余万元

核心提示: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市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在严格落实污染源分类管理和精细化环境监察的要求,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基础上,碰硬较真,严管重罚,重拳出击,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尤其是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着一种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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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立案查处37件“环境案”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市环保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在严格落实污染源分类管理和精细化环境监察的要求,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基础上,碰硬较真,严管重罚,重拳出击,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尤其是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着一种高压态势。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市环保局共督查企业188厂次,出动监察人员约84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6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件,处罚金额191.6608万元。37件案件中,涉及违反环评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18件;涉及超标、违法排放污染物的11件;涉及违反固体废物管理的5件;涉及违反禽畜养殖管理的4件;涉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2件;涉及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1件。

采访时,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37件案件中,有4起环境案件开展了司法联动,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4人,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今年1月份发生在312国道与6号公路交界处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分别在312国道与6号公路交界处6号公路向南200米处东西侧有两堆固体废物、312国道与6号公路交界处312国道向西北侧约1公里处有一堆固体废物。倾倒地点集中在吕城镇与陵口镇的交界处。当时为了避免这些倾倒废物对农田土壤产生污染,我们及时进行了转移处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是这些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清除不到一个星期时间,他们又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说是又冒出了新的倾倒物。为了彻底解决这一群众反映突出“屡禁不绝”现象,市环保局领导决定彻查“幕后黑手”。市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即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2天的现场查勘,走访周边老百姓,调看公安部门监控等办法,最终锁定了倾倒车辆和人员。通过对这次案件“追根究底”的查处,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和个人,至今那一带再也没有发生过非法倾倒现象。

不眠不休,也要让环境违法者“无处可逃”

“环境就是民生。绝不让环境违法分子逍遥法外;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确保件件有交待。”这是“环保卫士”——市环境监察大队所有人员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们的行动指南。

为了不让非法排污企业有任何“喘息”的机会,他们放弃休息时间,于夜间、雨天、休息天“暗查夜查”,突击执法检查,摸清偷排、偷倒等各种非法情况;为了不让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他们常常白天连着黑夜,调查取证,在有限的时间里为公安、检察等执法联动提供第一手的确凿证据;为了非法倾倒物不对农户及周边环境造成次生污染,他们顾不上吃饭也要及时、安全地清理掉。

故事一:为防降雨造成二次污染,环境执法人员通宵规范处置超标废水和污泥

今年的5月13日中午,市环境监察大队接到“12369”群众举报,开发区东青村内有一非法电镀加工点将电镀废水直接排入农田边水沟内,污染很严重。接到举报后,市环境监察大队会同开发区环保所人员立即出动,赶到举报地点进行查处。“赶到这个非法电镀加工点时,老板已经跑了。当我们叫来房东打开锁着的卷帘门时,一屋子全是电镀加工的用品,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了屋后农田水沟里。”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市环境监察人员立即向局里进行了汇报,市环保局同时向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启动了司法联动机制。在接到通知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荆林派出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市环境监察人员则从环境监测站调来仪器,现场对废水进行检测、取证。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我们与公安部门一起,一直忙到14日凌晨3点,才完成了现场所有的调查取证。”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没来得及休息,当时天气预报后期将有大雨。一旦下雨,这个非法电镀加工点有毒有害、严重超标的重金属废水将随着雨水,全部流入周边农田,对老百姓的庄稼造成大面积污染。为防止这一情况发生,市环境监察人员立即组织专业单位,调动车辆和设备,从14日上午开始,对非法电镀点附近水沟内的50多吨超标废水以及水沟里的污泥一起进行规范化转移,进行妥善处置。

通往这个非法电镀加工点的道路,只有一条2米多宽的土路。大卡车根本进不去,要想把水沟里的50多吨废水全部抽掉,只能用吨桶一桶一桶先转移出来,才装上卡车。当时一共移了60多桶。20多小时的工作,直到15日凌晨2点,眼看着终于在降雨之前完成了所有清理,一身汗水、满身疲惫的环境监察人员才松了一口气。

因为处置及时,有效防止了降雨可能产生的衍生污染,控制违法排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故事二:为不让违法者“逃脱”,局领导连夜开会出具“证据”

“接到环境举报案件,上至我们局里的‘一把手’,下至环境监察人员、镇(区、街道)环保所人员,从调查取证直到最后污染物的妥善处置,至少是30个小时不眠不休。”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的“6·30”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案件,为了能在公安查案的限定时间里,拿出确凿证据,不让环境违法者“逃脱”。30日当天一直在案件现场参与指挥协调的局长曾金森顾不上休息,在30日晚上11点又从查处现场赶到单位,召集各业务科室人员开会,对疑似危险废物进行论证。经过审慎论证,直到7月1日凌晨2点多,环保局出具了初步认定函。

据介绍,6月30日下午,市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导墅镇巡查时发现可疑车辆运送疑似危险废物,立即跟随车辆至周巷村奔里公路北侧,发现现场已有多桶疑似危险废物,随后对三名驾驶员进行了问询和检查,并联系了市环保局和公安部门。得知消息后,局长曾金森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导墅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赶到现场。

“30日下午,当时包括导墅环保所人员一共有8人,分成两组。一组在现场进行疑似废物的调查取证,并对现场的20多吨废机油进行规范化清理,消除了可能对当地环境将产生污染和破坏;另一组在派出所,配合公安部门一起做笔录。”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当天徐莉、周宏斌这两名环境监察人员恰逢小孩高考填志愿,但他们为了办案的需要,选择了留在查处现场,一直到整个案件的结束。“在派出所做笔录时,这三人极不配合。

到晚上10点多钟,公安部门将这三人带到了公安局办案中心,我们也一起跟着去了办案中心。”当天一直负责配合公安做笔录的徐莉说,“到了办案中心后,我们心里也很着急,如果不能在24小时内拿出确凿证据,让狡猾的违法者逃脱了,那包括公安等部门在内的所有人都白忙了,以后重新掌握证据也就更难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7月1日凌晨2点多钟,我局将初步认定函送到公安局办案中心后,三人面对事实才最终“低下了头”。之后,徐莉等环境监察人员继续在公安局做笔录,直到7月1日早上7点多钟,最终完成了所有工作。经查,三名男子杨某根与朱某银、陈某平均在40岁上下,来自泰兴市和兴化市、为非法牟利,经事先预谋,从2015年10月起,在根本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三人合作分工,实施非法偷运,将约20吨的废机油等物,从浙江非法收集后偷运至丹阳导墅镇。

“6月30日这一天一夜真是惊心动魄。”该负责人说,包括局领导在内的所有参与人员,都一直到7月1日早上7点多钟,案件笔录全部完成后,才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

严厉执法,却不忘服务企业、服务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以来,环保部门一方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零容忍”和铁腕治污的方针,下重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同时另一方面在加强环保政策法规的研究,探索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之道,做到依法依规服务经济发展。通过优化环保服务机制,积极推行环评报告并联审批制度,并不断持续改进,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

据介绍,下半年,环保局将继续毫不松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用对用好用足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实施监测、监察、监管全过程,做到操作规范、全程留痕、责任可溯;二是建立双随机执法新机制。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将其作为污染源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主观故意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我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力度,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严格按照固废工作机制,全程监管危险废物处理及转移,杜绝随意倾倒、转运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好违法犯罪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

“改善环境质量是群众所盼,服务企业是发展所需。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做好企业的人性化服务工作。”据市环境监察大队长束新俊介绍,今后他们将把强化执法与服务企业相结合,重点建设项目从审批开始后纳入跟踪督查服务,形成执法闭环,环境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并对重点、敏感项目进行个别指导服务,在关键阶段(尤其是施工期)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跟进;对市重点项目、环境基础建设项目、循环经济项目就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加强服务和指导;对于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在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坚持首违不罚,主动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及时提出各项环保整改意见,并下发限期整改的通知;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继续推进环境应急装备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开展企业环境安全达标等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工作。

(蔡卫平 忆严 文/摄)

短评

环境保护需重拳出击更需人人参与

面对新《环保法》实施后的全新挑战,环保部门紧紧围绕美丽丹阳建设这个中心目标,以民生环保行动、污染总量减排、环境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为重点,坚持“零容忍”和铁腕治污的态度,下重拳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全市的环境质量也是一年比一年改善。2015年,我市空气环境质优良天数达到266天,优良率76.7%,比2014年上升20.2%;地表水好于三类水质比例达65%,这两组数据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笔者采访时了解到,环保局监察大队的20多人每天满负荷运转,放弃各种休息,坚持晚上查、雨后查、法定休息天查,预防、解决和查处了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和案件。但即使如此,每个月的环境信访量仍多达160多起。透过这些信访数据,一方面说明老百姓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诉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说明环境问题仍然不能小觑,要想完完全全改善我们居住的环境任重而道远。

因此,环境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环境保护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笔者认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各级组织的高度重视,需要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需要企业增强环保意识,依法依规排放;更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

希望全社会都能珍惜生态环境,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不“熟视无睹”,一起守护好美好生态环境。(忆严)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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