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丹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年7月21日通过)

核心提示: 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21日在丹阳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委员26人,市委候补委员6人,市纪委委员列席了会议。全会听取了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21日在丹阳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委员26人,市委候补委员6人,市纪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全会听取了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全会认为,经过各方面的充分准备,召开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决定于7月26日至7月2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全会审议了中共丹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同意这个报告。

全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酝酿讨论了提交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丹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建议名单,大会议程、日程安排方案,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编团方案;票决确定了出席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奋进、创新转型,坚持领跑镇江、争先苏南,坚持产业强市、生态领先,践行新理念、实现新崛起,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力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强富美高”苏南现代化工贸名城。

责任编辑:dy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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