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意见加强地名管理服务 5年内力求历史地名保护制度全覆盖

核心提示: 《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确立了“健全地名法制、强化管理服务、注重文化传承、扩大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并从健全地名法规政策体系、规范地名管理、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3项具体措施,力求到2020年,地名法规...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记者 罗鹏)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在我省地名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来年,我省地名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地名公共服务初见成效,地名文化建设探索发展,全省地名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地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地名法规政策体系尚未健全,不规范地名时有出现,许多地名标志设置不够规范,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力度偏弱,地名管理信息化手段相对滞后等。《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认真贯彻《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地名政策法规体系,切实加强全省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确立了“健全地名法制、强化管理服务、注重文化传承、扩大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并从健全地名法规政策体系、规范地名管理、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3项具体措施,力求到2020年,地名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地名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县(市)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建成率达到100%,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与文化强省地位相适应的地名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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