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墙立面被开门,该由谁管?
近日,记者从12345热线办了解到,市民反映的外墙开门事件明显增多,但实际上,此类事件一直被该办视作疑难诉求,其根本原因在于管理部门不明确,导致长期无单位受理。
那么,外墙开门究竟由谁管理?相关法规又是怎样规定的?
外墙开门屡遭投诉
处理单位却“不明确”
丹金公寓有人在公共平台上开门、开发区荆林王巷苑小区有一楼住户拆除窗户后私自开门、华南新村有住户在外立面墙体上开门、华阳苑农行附近住户在西边外墙上开门、开发区曲园小区有门面房业主在外墙上开门……据12345热线办工作人员介绍,近来,他们屡屡接到市民反映外墙开门事件。尤其与以往大多是住户反映情况不同的是,现如今基本以物业反映为主。
然而,在此类事件处理上,热线办也很头疼,根本原因在于寻不到职责部门,导致工单频频被驳回。工作人员拿“华南新村住户在外立面墙体上开门”这一事件举例,她先是将工单派给城管局,得到的回复是:在小区内开门并非沿街墙体,所以不在该局管辖范围内。接着,工单又被派给了住建局,得到的回复是:破坏外立面是由规划局负责,建议咨询规划部门。而当工单到了规划局后,得到的回复却是:不属规划管辖范围。
“此类问题究竟由谁负责,至今我们也是无法笃定,希望真正的管理部门能够切实解决市民的困扰,治理这一现象。”热线办工作人员说道。
物业称受尽“夹板气”
对于此类事件,部分物业在接受采访时也是直呼受尽“夹板气”。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道,部分未曾改装的业主担心“改装业主”的肆意改装会影响他们的出行和排水,于是向物业投诉。物业接到投诉后上门规劝停止改装,改装户”却置之不理,还和物业多次起冲突。于是,投诉反映的业主嫌物业不作为,改装户”又指责他们多管闲事,搞得物业公司受尽“夹板气”。
据介绍,业主装修前都需与物业签订《装修承诺书》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里面都写明了不能随意改装外立面、承重墙、公用设施。但部分户主签约归签约,签约完后还是自行改装。我们也曾想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也对违规改装的建筑拍了照,准备了书面材料,但最无奈的是,一直都没能找到愿意受理的管理部门。”有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在试过向多个部门递交材料都无果后,如今到底是属于哪个有关部门管,他们也晕了。
物业或居委会有权处理
可申请有关部门协助
就此事,记者先后咨询了律师,以及规划、城管等多个部门,了解到如果是在小区外部沿街墙体面开门,由城管局负责查处;如果是在小区内部墙面开门,一般由物业或是居委会负责处理,在劝说无效、无力阻止的情况下,可向城管局申请协助执法。“对于小区外部墙体开门事件,我大队执法人员经常处理,在处理时也颇为尴尬,经常遭到当事人的恶言相向,甚至是激烈反抗。”据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最近就接到市民投诉,处理了万善园片区一起类似案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除了劝阻当事人外,还自行三次恢复了墙面,当事人才停止继续违建,最终妥善解决了此问题。
“因为在小区内部墙面开门并不在我局执法范围内,如冒然执法,实属越权行为。”城管人员表示,在遇到此类事情时,投诉人可向小区物业或居委会反映,而物业或居委会在处理时遇到困难,可向该局申请协助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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