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对我们生活有何影响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到底讲了啥

核心提示: 在此次印发的“意见”中,鼓励开发商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成为了一大亮点。“意见”中指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5 (1)

房企表示还有待市场的接受

在此次印发的“意见”中,鼓励开发商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成为了一大亮点。“意见”中指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此项“意见”虽然鼓励开发商转卖为租,目的是为了降低住房消费门槛,提高房子的利用率,但对于“意见”的实施,多数房企也有自己的一些看法,有观点认为:目前工作重心尚未转移,意见”也只是起到引导性作用。加上出租前,房企还需投入资金装修,成本较高,而租金回报不高。

而且一些房企还会考虑到出租后是否会影响日后的出售。

业内人士对于化解住房难题利大于弊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虽然几千年形成的自有住房的传统,让绝大多数居民都把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作为人生的一大目标,且要把这样的目标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以至于“以房养老”政策也推不下去。但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目标显然已经离多数家庭、多数人越来越远、越来越高不可攀了。特别是年轻人,面对高企的房价和跟不上节奏的收入,正在逐步放弃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的梦想,而把目标转向租房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就成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更为重要的方面。

对我市来说,虽然住房的供需矛盾不突出,住房价格与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还未出现严重不协调的现象,但还是有很多市民无力购买与自己实际能力相协调的住房,对于这部分群体若能有完善的租赁市场来解决他们的难题,社会矛盾将大大化解。

租赁从业人员如何反应

目前,在我市的住房租赁市场中,供应的主体主要还是个人出租。总体来看,由于缺少系统配套的政策支持,我市专门从事住房租赁的企业几乎没有,一般都是中介公司顺带做做的业务,远远满足不了国家提出来的要求。这次“税收优惠”,如:鼓励出租房子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国家鼓励个人和企业当房东,同时鼓励潜在的购房者先租房子,这次推出的税收力度应该说是比较大的。

但会不会导致市场马上就会有公司转型,也不见得,总的来说,大多数从业人员还是抱着等等看的心态来对待此“意见”。

对未来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由买房到租房,由“炒房族”到“包租婆”?兴许,就当前“无房买不起、有房卖不出”的楼市需求矛盾而言,此政策是极好的!比如允许按规定改造“房中房”,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这项措施对租户和房东都是利好,多一个好朋友一起分担租金,空间上也相对独立,很受欢迎。

其次,让租房者也享受公民权利,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这可让买不起房子的人,也可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而且给他们使用公积金租房的便利,应该说这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一项德政。

还有,对于小孩上学会不会有影响,还需等政策细化,未来租的房子能否畅通无阻地按施教区入学,也是市民很关心的问题。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