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信奉“棍棒教育”险遭孙子毒杀

核心提示: 丹阳一个父母离异的男孩,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信奉“棍棒教育”,谁知竟险些引发悲剧。“六一”在即,向爷爷下毒的未成年孙子,已经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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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一个父母离异的男孩,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爷爷信奉“棍棒教育”,谁知竟险些引发悲剧。“六一”在即,向爷爷下毒的未成年孙子,已经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此案对那些信奉“棍棒教育”的家长,也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被告人冕冕(化名)因家庭原因,自小一直随其爷爷奶奶生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常因其爷爷孙淼(化名)对被告人冕冕的家庭教育问题,发生不同程度的争执直至报警处理。

2015年3月29日11时许,冕冕在丹阳市某镇的家中,再次因不服其爷爷孙淼的管教而与其发生激烈争吵。随后,孙淼持瓦刀等物追打冕冕未果,于是将瓦刀砸向被告人冕冕。冕冕一时失去理智,就产生了毒死孙淼的念头。此后,冕冕将存放在家中的剩余农药“毒死蜱”,倒入烧好的盛有百叶肉丝的菜锅内,但因被其奶奶发现并告知孙淼,二人未食用该菜食,这才没有酿成悲剧。发现情况不对后,孙淼随即报警。

法院查明,被告人冕冕明知被害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冕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较轻,构成故意杀人罪。冕冕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冕冕虽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冕冕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丹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冕冕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宣)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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