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子拍裸照敲诈前女友

核心提示: 今年年初,我市不满18岁的小伙子杨某,在丹徒区高桥镇盗窃学校财物,被当地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规定考验期八个月。不想,在考验期内继续作恶,竟拍裸照敲诈前女友。20日,据丹徒警方介绍,杨某被我市警方抓获后移交给丹徒警方,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本报讯  今年年初,我市不满18岁的小伙子杨某,在丹徒区高桥镇盗窃学校财物,被当地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规定考验期八个月。不想,在考验期内继续作恶,竟拍裸照敲诈前女友。20日,据丹徒警方介绍,杨某被我市警方抓获后移交给丹徒警方,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警方介绍,今年3月3日晚,90后”男子杨某与“00后”前女友庄某等人,到河南游玩。

在一主题旅馆住宿时,杨某趁庄某醉酒之际,用手机拍下了庄某的裸照若干张。4天后即3月7日晚7时许,杨某伙同汪某(已被逮捕),欲让被害人庄某跟随汪某,从事卖淫活动,但遭到庄某拒绝。

此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汪某就以在网络传播庄某裸照为由,对其进行威胁。同时,还告知庄某除非与汪某发生性关系或者写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给杨某和汪某。

因为害怕自己的裸照被外传,在两名男子的威胁之下,庄某不得不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给二人。获得自由后,3月7日庄某就到我市公安局报案。我市警方次日立案并展开侦查,当天就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警方介绍,因杨某盗窃财物时,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今年1月11日就被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附带考验期八个月,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止。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已成年,且考验期内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目前,杨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王国禹)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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