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7日15时许,镇江高速大队民警在丹阳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超载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牌照为苏AS****的轻型普通货车,在收费站站口停车缴费之后,起步十分缓慢、吃力。民警感觉该车存在超载嫌疑,遂将其拦下进行详细检查。
通过过磅,民警发现该车车货总重为7.98吨,而行驶证上显示该车核定载质量为1.74吨,核定总质量为4.475吨,超载达到201%。通过询问驾驶员黄某得知,该车由句容出发送货至扬中,车上运输的全是饮料,因为对路况不熟悉,走错了道路,才开到丹阳收费站,最终被民警查获。黄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车上货物有多重,只知道老板告诉自己拉几吨饮料。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让其保证今后不再超高超载,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驾驶员。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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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超载行为存在很多危害,例如:1.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大缩短了公路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
2.行车危险性增大:车辆超载超限,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从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超限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发生危险。
3.增加驾驶员心理负担:驾驶人驾驶超载超限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
4.影响道路畅通:一般来说,由于超载超限的车辆无法按正常速度行驶,可能会长时间占用车道,部分司机甚至占用高速公路上的快车道,直接影响了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王国禹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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