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找人顶包后自首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缓刑期再肇事

核心提示: 安徽籍男子姜某2015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缓刑,期间再度在我市涉嫌肇事致人死亡。更为恶劣的是,肇事后姜某与他人串供顶包。警方通过对事故现场监控的仔细比对后,将真凶姜某锁定。

缓刑期间再肇事

图为事故现场。

本报讯  安徽籍男子姜某2015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缓刑,期间再度在我市涉嫌肇事致人死亡。更为恶劣的是,肇事后姜某与他人串供顶包。警方通过对事故现场监控的仔细比对后,将真凶姜某锁定。

4月22日,在我市警方的多方工作之下,在案发后遁迹多日的姜某,迫于强大压力,到警方自首。23日,警方透露姜某已被刑拘,其综合违法行径少见,已经涉嫌多项违法,将面临法律严惩。

警方介绍,4月10日凌晨2点,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312国道折柳红绿灯处,发生一起半挂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交警大队吕城中队先期出警,发现现场的半挂车上有两名男子李某和姜某,李某在现场坚称自己是驾驶员。

事故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除了发现满地的碎片和死者外,还发现在死者西边几米处,有血迹且血迹延续有一段距离。

处警民警告诉记者,在将李某带回后,民警通过监控发现一辆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在直行是红灯的情况下,强行从左转弯车道闯红灯驶出路口。而此时左转弯车道是绿灯,相应的南北方向是红灯,电动车驾驶员从北往东左转弯闯红灯驶出路口,造成第一次事故。

但是,现场血迹却出现在了死者西边,而如果被拖移,血迹应该出现在死者东边。

在产生“疑问”之后,民警通过继续调取监控,发现2分钟后又有一辆半挂车,从东向西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了二次事故碾压,且拖移了电动车驾驶员一段距离。故此,造成了血迹在尸体的西边的现场。

次日,警方寻迹找到了二次事故的半挂车。民警告诉记者,第二辆半挂车司机到案后交代,其不清楚碾压并拖移了死者,而最终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的,到底是哪辆半挂车,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在调查清楚后,第二辆半挂车司机,将承担其应负的责任。”民警表示。

处警民警说,但是,警方从上游的监控,发现当时第一辆半挂车的驾驶员,并非现场穿白色格子衬衫的李某,而是现场着黑衣服的姜某。

在事实证据和办案民警的教育劝说下,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顶包的事实。

4月11日,警方对李某以涉嫌包庇罪进行了拘留,但联系姜某时,发现其已经“失联”。

随后,警方对姜某进行身份核查,发现姜某是安徽人。更令民警惊讶的是,2015年姜某还曾在安徽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责,被警方吊销驾驶证,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也就是说,姜某仍在缓刑期,并且是无证驾驶。”4月15日,我市警方对姜某实施网上追逃。

此后,警方一直紧盯此案不放。在民警对其家人规劝和说明主动投案的利害关系下,22日上午,姜某到我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

警方表示,事后还查明,姜某主要违法事实有涉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缓刑期间串供顶包等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王国禹交轩文/摄)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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