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还在实习期内,却驾驶不符合其驾驶资格的车辆外出办事,23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驾驶人夏某因被交警当场查获,直接被扣12分并被注销驾照。
16日9时08分,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李亚平在122省道与齐梁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苏LTF0XX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遂上前示意其停车。驾驶员是一位20来岁的青年,当民警要检查时,他一下子惊慌起来,说话也支支吾吾的。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小伙子称因外出办事,匆忙之下忘记带了。
随后,民警通过查询核实,得知该男子姓夏,是安徽巢湖人。与此同时,民警发现夏某有驾驶证,其准驾车型为C1,但是没有取得摩托车E照资格,且夏某取得C1执照还未满一年,尚处在实习期。民警依法对夏某进行了询问和教育。经过一番教育,夏某也逐渐认识到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
原来,当天早上,夏某外出办事,为图方便便将自己朋友的摩托车骑了出来。没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交警检查。夏某听了处罚结果,顿时傻了眼,他说:驾驶证的事我不清楚,以为摩托车总可以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夏某实习期内记满12分,又给予其注销了实习的驾照。也就是说,夏某只有重新报名学习考试后,才能取得C1驾驶证。(王国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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