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越来越多的市民习惯在晚饭后外出散步、健身。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这看似惬意的户外活动有时也隐藏着危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3起散步者被撞身亡的事故。为此,昨天,交警部门发出事故预警,提醒驾驶员和外出散步的市民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案例一】
今年1月2日19时30分许,孙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201县道荆林彭家村路段行驶时,因视线不清,不慎撞上同方向步行的刘某和虞某,事故造成刘某当场死亡,虞某受伤。
【案例二】
2月21日18时20分许,戴某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312国道河阳段时,突然撞倒同方向步行的陈某,造成陈某当场死亡的悲剧。
【案例三】
2月21日晚上9时22分许,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界牌镇灯城大街行驶时,因未能及时注意前方路况,不慎撞上同方向步行的何某,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这几个案例都是今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血淋淋的悲剧,其中遭遇伤害的又以老年人居多。交警部门分析: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老年人视力不好、耳朵不灵,反应迟缓,对车速估计不足,犹犹豫豫,容易给驾驶员造成视觉“错位”,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因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傍晚一些驾驶员未及时注意路况,加上工作了一天也有些累,注意力不够集中,且急着回家,车速也比较快,而容易引发意外。
交警建议:市民晚上散步尽量穿反光性强的衣服散步,譬如白色、黄色等色彩的衣服,让开车的驾驶员能够及时注意到散步者;尽量靠路边散步,有人行道尽量走人行道,不要走到马路中间;如果在散步过程中要过马路,也要观察道路两侧的车辆来往情况,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有斑马线尽量走斑马线。除了散步的市民,驾驶员更要注意,晚上开车遇到对方向车辆会车,一定要关闭远光灯;夜间行驶降低行驶速度,同时仔细观察路面车辆以及行人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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