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鸡鸭猪肉添加色素冒充牛肉

两男子“3.15”当日获刑

核心提示: 被告人丁某,张某,以鸭肉、鸡肉、猪肉,冒充牛肉、牛排对外销售。“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两被告人分别获刑并被处罚金。

本报讯   被告人丁某,张某,以鸭肉、鸡肉、猪肉,冒充牛肉、牛排对外销售。“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两被告人分别获刑并被处罚金。

法院方查明,2010年8月至2015年5月20日期间,被告人丁某、张某两人,购买了大量猪肉、鸭肉、鸡肉。此后,通过将猪肉、鸡肉、鸭肉切片、切丝,并向其中添加胭脂红色素液体进行搅拌等方式,将鸭肉、鸡肉、猪肉冒充牛肉,卖给了一些食堂及饭店。案发后,查明两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0883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还在两人的住处查获了疑似牛肉丝、疑似牛肉片、疑似牛排。经检验,其中均含有鸭源性成分、鸡源性成分,但就是不含有牛源性成分。

15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张某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掺假、以假充真,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据此,被告人丁某、张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当庭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国禹 法苑) 

责任编辑:周娜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