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面包车车顶竟喷过漆
经调解,4S店全款退车,并赔偿额外费用0.56万
2月13日,陵口景先生在我市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5.6万的面包车。使用3天后,景先生无意中发现,面包车车顶居然有锈点,且重新喷过漆。景先生随即与4S店进行交涉,要求退车,但商家却以没有先例为由不予退车。
在与4S店谈判无果的情况下,景先生便向丹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后在消委会的耐心调解下,该4S店最终同意全款退车,并且赔偿景先生额外费用0.56万。
记者昨采访了解到,消委会在接到景先生投诉后,首先对该面包车车顶、车身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发现该车车顶确实有锈点,并且有重新喷漆的痕迹。消委会工作人员当即与4S店进行了联系,并立刻陪同景先生来到4S店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商家只承认车顶有锈点,拒不承认重新喷过漆,并且坚决不同意退车。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协调,终于打破僵局,商家同意退车。然而,景先生却认为商品有缺陷,要求退车之外额外赔偿损失,而商家坚持不额外赔偿,使得调解工作一时又陷入了僵局。
后来,消委会工作人员依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继续与商家协调,并且让公益律师参与进行调解。公益律师在细致地了解情况后认为,如果景先生向法院诉讼,商家是必输的。最终,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景先生与4S店达成协议:商家全款退车,所有产生的额外费用由4S店承担,赔偿景先生0.56万元。
市消委会秘书长艾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其中第一条就是针对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本案中,面包车车顶有锈点,且重新喷过漆是事实,并不用质疑,否则4S店有举证责任,因此,消费者景先生要求退车赔偿是正当的。(茅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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