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女拒绝赡养

核心提示: 一个男人,一辈子找了四任老婆有5个子女,可能会羡煞许多人,可这对于年逾七旬的高扣发来说,却成了罪过,在法庭上向孩子们讨要赡养费也不是那么硬气。

本报讯 一个男人,一辈子找了四任老婆有5个子女,可能会羡煞许多人,可这对于年逾七旬的高扣发来说,却成了罪过,在法庭上向孩子们讨要赡养费也不是那么硬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对于高扣发来说,他一生情路坎坷,先后经历一次丧偶两次离婚,子女口中的“保姆”实则是其第四任妻子。高扣发与第一任妻子1955年结婚,婚后育有长子高大民,几年后,妻子因病去世,高大民便同爷爷一起生活,由爷爷抚养长大。1966年,高扣发再婚,并与第二任妻子生育高二民、高婷婷、高小民3个孩子,可好景不长,还没等到孩子长大成人,高扣发和第二任妻子离婚了,3个子女归女方抚养。第三年,高扣发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三次婚姻,张兵是其第三任妻子带来的孩子。第三段婚姻维持了20年有余,高扣发再次离婚。转眼其也步入老年,虽然有5个子女,但年迈多病的他身边却无一人陪伴。自2013年起,他雇佣了一保姆照料自己的生活,后同其登记结婚。

2015年8月,高扣发被医院诊断出多种疾病住院治疗。此时正是需要儿女赡养的阶段,可他的4儿1女均未出现,他心有不甘,将5个孩子诉至法院,要求5个孩子履行赡养义务。

而在子女眼中,作为父亲,高扣发未对他们尽过抚养义务,这也是他们如今拒绝对其赡养的主要原因之一。高大民认为,自己是由爷爷养大的,高扣发从未尽到父亲的职责;高二民、高婷婷、高小民认为,高扣发从未给过他们父爱,甚至在他们年幼时就将他们“抛弃”。

另外,高扣发有退休金、房产,还有“保姆”照顾,相比之下,他们三人如今生活拮据,无能力赡养;而张兵则表示,高扣发和其母亲结婚时,他未成年,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支付的抚养费,而继父高扣发并未对其成长及生活有所付出。

在孩子眼中,父亲不像“父亲”,倒像个无情无义的“陌生人”。

未得到足够“父爱”能成为孩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吗?对此,法院审理后明确表示,赡养义务不应有前置条件,据此判令高大民、高二民、高婷婷、高小民、张兵每月每人给付其父亲高扣发赡养费200元。

主审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子女赡养父母是没有前置条件的,即使父母未曾对子女履行过抚养义务,但作为子女还是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因此,高扣发的5个子女应该承担赡养自己父亲的义务。本案中,高扣发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其收入仅能维持日常生活及医疗费用,一旦患有大病,其收入显然不足以支付,5个子女应当在物质上给予必要帮助,同时考虑到5名被告人收入不高,且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赡养费数额不宜过高,酌情由5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民一 小许) 

责任编辑:张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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